金麟儿并不能完全弄懂孙擎风的话,只觉得这话里面,藏着三分悲凉、三分傲气,剩下的四分,是温情。他心里很是感动,泪水又在眼眶里打转。
孙擎风以为金麟儿难过得想哭,再退一步,道:“其实,喝畜牲的血练功,并非不可,只是……罢了!且暂如此,等到练不下去的时候,再说。”
“孙前辈,你真是个大好人!”金麟儿欢呼雀跃,跳起来想要抱住孙擎风。
孙擎风被夸得猝不及防,耳朵根子发红,撤步躲开,又伸拦腰抱住金麟儿,免得他摔个狗啃泥。他很快放开金麟儿,不耐烦道:“你收拾碗筷,我出去做些陷阱防御。”
孙擎风怀抱灭魂剑,向外走去。
一阵风从窗缝里吹入,油灯闪烁,险些被吹灭。
孙擎风在门边停步,取出在地窖里找到的细金片。但见他把三块金片摊开,摆在掌心,继而用力往墙壁上一拍,再松手时,金片就已被牢牢地嵌进了石砖的缝隙中。他再拿出一颗夜明珠,用金片作为基座,把亮晃晃的珠子固定在墙壁上。
须臾间,整个石屋尽为莹白的冷光所笼罩。
金麟儿抱着两个碗,向前跑了两步,忽然停住,抬头望着孙擎风的背影,道:“孙前辈,你要去……”他本想问孙擎风要去多久,请他千万别把自己扔在这里,但又觉得孙擎风不会做这种事,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硬生生拗成一句:“山中夜凉,你不要去太久,要小心些。”
孙擎风靠在门边,回头看向金麟儿,笑道:“半个时辰。”
“我等你回来!”金麟儿一笑,露出那颗才长了一半的门牙,忙不迭地收拾起来。
杏花沟人烟寥寥,春至杏花漫山遍野,冬来白雪苍茫无垠,夏秋两季俱是清爽宜人。石屋边的听雪泉从不断流,四季昼夜俱是声若佩环丁当。
春去秋来,寒冬又过。
孙擎风和金麟儿安居其间,转眼已过了一年。这两人性格天差地别,可相依相伴许久,不知不觉间,竟被明媚的山水揉在了一起。
金麟儿渐渐适应了孙擎风的脾气,发现他的本性不是暴躁易怒,而是万分随意,无论做什么,都像是在应付差事,颇有些活着就是为了等待兑现那“两百年之约”的意思。
孙擎风的作息毫无规律。
他每日睡到日上三竿,非要等到金麟儿肚饿,开始哼哼唧唧,他才慢腾腾地爬起来切菜做饭。
金麟儿年纪小,习惯早睡早起,起得早自然就饿得快。刚开始,他不敢吵醒孙擎风,总是乖巧地趴在床上,眼巴巴地等。
后来,他实在扛不住肚饿,就轻手轻脚地爬起来,自己在灶台边忙活。可惜他出师不利,因为个头不高,第一次烧水,就不当心被炉火烧到发尾,甩得脑后的小铃铛叮叮作响,急忙抱起摘菜的木盆往头上浇水。
木盆梆地掉在地上,孙擎风被惊醒,提刀冲上前来,只见金麟儿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身上湿淋淋的,挂满了菜叶子。
自此而后,孙擎风再不敢睡懒觉。
孙擎风做饭马马虎虎。
他总能切出形态各异的菜,不管水是否已经烧开,就一股脑地往里面放料。直到半生不熟的饭菜,让金麟儿腹泻了三次,他才终于吸取教训。
自此而后,孙擎风必先亲口尝过,确认所有吃食都已熟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