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盘最终被原封不动的端了回来,而王兰的另只手上,则多了把菜刀。此时此刻,王兰在我心中的形象,不亚于变-态杀人狂。我,又成了那只引颈待宰的肉鸡。
得亏想象归想象,现实归现实。王兰没把我剥皮剃肉,他只是把菜盘放到我的碗前后,打开油纸包,切起了酱肉。王兰切一刀酱肉便看一眼我,虽然这么说有点怂,但我确实是被自己的猎物看的炸起了寒毛。
要我现下是狐狸形态,我估么着自己也能被吓得放出冲天狐臭。
酱肉被切的大小均等块块分明,王兰放下菜刀,道:“张兄一说我才觉出,我的做法是太见外了。”
听人劝吃饱饭。你能知错就改切肉来吃,我也是很欣慰的。
盯着油纸包上的酱肉,我已然瞅准了最肥最香的那几块。
“刚好外面那只狐狸也饿了,我便借花献佛,把肉喂给它吧。”王兰说罢,单手一提,拎着油纸包出了屋。
……别再说什么看准时机伺机而动了,夺丹,就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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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肉依旧很好吃,王兰也依旧是个不错的人,就是……嘴巴有点儿坏。就在我为了块酱肉要夺回金丹时,王兰适时的端着酱肉走了进来。
油纸包变作了大陶盘,王兰适才,是装盘去了。令人舒适的布菜方式又重新归来,埋头吃饭的间隙,我把张德友和王兰之间的交情,由泛泛之交改成了互损之友。
夺丹大计,照旧可行。
狐狸头头显然也分得了几块酱肉,随着走路而一颤一颤的胡须上,挂的尽是吃肉时蹭上的酱汁。它走到王兰的脚边悠悠趴下,安闲自在的没一点它所说的侍奉的模样——分明就是只来这里混饭吃的狐狸。
……和我一样。
既蹭了吃喝,今日也就不能恩将仇报夺回金丹了。将夺丹大计暂且搁置一边,我摸摸鼓起的肚皮,再看看屋外温和的日光,只想找个没人打扰的地儿变回原形晒着太阳睡一觉。一回生二回熟,我将蹭饭后该说的车轱辘话略一修改又说了出来。
王兰依然没多做挽留,只是在我临走前,道:“你我两家素来贫苦,我目下有了赚钱的方法,你愿同我出去游历一番吗?”
出门游历?这不就意味着我能无时不刻的呆在王兰的身边,这夺丹的机会,自也就一抓一大把了。王兰,你这是上赶着往我手里送金丹啊。
“你也知道我是死而复生,自我还阳后,便有了无需药材治人疾病,无需卜卦知人吉凶的本事。只是我于旁人而言,终究是个死人,他们若是认出我来必定惊惧,也只有附在你的身上,我才好办事。”
……敢情我那颗金丹有那么大的功效。
但是……
“怕别人认出你来,你昨天还去街上乱逛?”我指出王兰话语中的漏洞,表示怀疑。
“昨日你在街上见过我?”王兰微挑了下眉梢,反问道。
是的,我见过。但是张德友没见过。
“听说。我听说有人在街上看见你了。”打了个哈哈把王兰的疑问糊弄过去,我点点头,道:“行,那就出去游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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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兰作为本篇志怪小说的男主,自是有着男主该有的优秀品质,其中一点,就是说做便做行动力超群。
原以为王兰说的择日出行是指选个适宜远游的黄道吉日出行,没成想,在王兰的词典中,择日,就是当日。
王兰给了我半个时辰的时间,让我回家打点行装,可我又不是真正的张德友,哪有什么家好回,我便只能无所事事的去街上乱逛,以此消磨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