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叶墨身体彻底“康复”的时候,许乔也快开学了。
他俩都考上了北城的学校,她比他开学早了一周。
叶墨知道许乔家里的一点情况,因此他对许乔父母的感官印象极差,对许乔以前的遭遇很心疼,开始真心实意的对她好,尽可能的让她高兴。
想到这次许乔去北城上学,许母肯定不会派人接送她。叶墨不放心她一个人去学校,决定亲自送她去报名。
叶墨所在的家族就扎根于北城,他这些年会来这边读书,一是因为他父母被调到了这边工作。二是他在北城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小魔王,整日跟傅老爷子眼中的狐朋狗友混,谁也管不住他。傅老爷子怕他跟着那帮朋友再混下去会出事,索性大手一挥,拍板决定让他跟着他父母来了这边。
傅老爷子想的很好,他这个孙子远离了北城,也就远离了那帮朋友。叶墨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人护着他,做人做事多少会收敛一点,不会那么嚣张。
他忘了一个成语,说的好听一点叫做志同道合,说的难听一点就是臭味相投。
性格相同的人,总能混到一块儿。
叶墨玩的最好的三个朋友,也陪着他来了S市上学,三个人到了这边更自由,连学都是看着心情上。
叶墨的父母在这边忙于工作,管不了他,叶墨过得不要太潇洒,简直无所顾忌。
但他还是想要回到北城的,北城是他的大本营,这边的生活自由归自由,他总觉得少了那么一点鲜活劲儿。
傅家的人脑子都很灵,他也不例外。他玩归玩,高考前夕还是看了几个月的书,考回了北城。
本来高考完,他就打算回去了,北城的那帮朋友给他早早的准备了接风宴。没想到闲着无聊去参加的一场同学会,成了他留在A市的变数,不过他甘之如饴就是了。
……
叶墨把自己的打算跟许乔说了,他知道许乔一向怕麻烦别人,特地跟她提了提,他的老家就在北城。他本就是要回去的,送她去学校,对他而言就是举手之劳。
许乔在挖冰激凌球,闻言没控制住力道,勺子陷进了软绵的球中大半,她抬头看他,“你也是北城的。”
傅霆,他也是北城的。
“嗯,”叶墨抓住了她话中关键的信息,挑眉道,“还有谁也是北城的?”
许乔反应很快,说:“我有个喜欢的明星也是北城的,很神奇呢,你和他竟然还是老乡。”
她怎么又会想到傅霆呢,大概是叶墨跟他眉眼相似,如今又多了一个共同点,总觉得有几分巧合了。
她心里有了那么几分不好的预感,没有来得及深想这预感是什么,就被叶墨的话打断了思绪。
叶墨洞察她的表情,她说的和她表现出来的显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问起那人时,她抿了抿嘴角,透出几分局促不安。
很显然,她在害怕住在北城的那个人,并且刻意回避了与其有关的话题,显露出几分排斥。
叶墨拿着小勺子,一圈又一圈在咖啡杯里划着。
奇怪,据他所知,许乔一直住在A市,怎么会认识住在北城的人,而且还怕那人?
看着许乔回避的态度,叶墨知道他从她的口中是得不到答案了,就没有追问下去。等到了北城,叶墨总能把她的人际关系搞清楚。她在怕谁,他也能知道。
那人如果在北城和许乔碰上了面,并对她有不好的意图,叶墨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叶墨:“你在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