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我只好趁着中午的空挡再找份兼职,把时间排的更满些,这样我就真没有时间胡思乱想了,也不会时时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那些面孔。
然而,后来我才意识到那可真是一件不怎么明智的决定,因为等睡不醒回来,她气的七窍生烟,差点没为此把我剁碎扔进海里喂大鱼。多么恐怖,我这异乡人差点就客死他乡!好吧,其实也没有那么夸张啦,只是那家伙有段日子都没让我安生罢了。
那时,我白天人模狗样的周旋于各类人士丧心病狂的挑剔口味中,晚上好不容易在能种花的庭院,独自、安心的休息片刻。
我有神经病的想起那是睡不醒在一年前因收留她这个没出息的狗友,而不惜花上一笔大价租来的新公寓。我也记起房东太太是个寡言的妇女,多大年龄与姓啥名甚什么的我忘记了,穿着倒是很普通,就是电视里时常一闪而过的那种在小区散步、公园里锻炼的中年阿姨。
<03>
只是很不幸,我就是没想起最重要的事——喂猫。那是一只被人遗弃在路边的小猫,睡不醒善心大发捡来的,公的母的我又忘了,只记得睡不醒给其取了个矫情到死的酸性名,阿斗。
没错,就是那个传闻中扶不起的阿斗。
捡到阿斗的时候,它俩后腿就已瘸,很小,貌似还没断奶,当睡不醒以“母亲”身份将其带去宠物医院救治,穿粉色连衣裙的宠物医生一连三摇头,表示她也无力回天的时候,我的睡不醒一屁股坐在大堂中央,从梨花带泪哭到稀里哗啦,直到眼影唇彩、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坐在二楼休息室的很多“家长”也纷纷向我们行注目礼,前台的接待妹子见场面太难看,当机立断叫来了宠物店的保安,接着我们两个正常人和一只残猫被当做精神病被人架走,扔在了离他们好几米开外的铁门外。
被人视为与小猫等量、一起往外拎时,不同于睡不醒的一脸生无可恋,我是又惊又喜。喜的是生平第一次有人不嫌我重,心里那叫一个爽歪歪。
错就错在那时不该穿套头衫!
当人家要把我当东西拦腰举走时,我本能的躲了老远,谁想身后还藏着个人,一把抓住我衣领就死活不放,我花百来块淘来的某宝黑白相间爆款瞬间就被染指了。
“你说你一高级工程师修什么不好,偏去当煮夫折腾什么油烟,现在倒好,我的清白之身非让你给留下了五个指尖分明的黑爪。你…你…你…”我那时你了老半天,也未能在口中说出个具体的你什么出来。果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贫民,一紧张脑子就卡壳。
“你得给我负责任!”情急之下,我才冒出这么一句没名堂的话。如今再想起,假如我应对突发状况时组织语言的能力强一点,我绝不会说出那种令人浮想联翩的句子。
可惜,当时无论我反应快慢与否,言辞妥当与否,油烟男都是一副包公脸,一点反应也懒得给。唉~真是差点没勒死我。
<04>
也正是那刻,我没由来的痛恨起一个“并不能移动的固体建筑”!假如那时我与睡不醒正处闹市,情况或许相对会好些吧!毕竟对于一个正毫无形象、且歇斯底大哭的人来说,匆匆而过的都市人流所呈现出来的冷漠会让人觉得莫名欣慰。
偏偏宠物店位处偏僻,即使正值下班高峰,路上行人也不多。街上来往多是已买菜回来的年迈大叔,或刚出门在路上瞎溜达的退休大妈。那些人算是每个都市里的一抹特别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