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还是你看得开,带人挖自己的坟!”挖坟一直是被忌讳的一件事情,是对人的一种侮辱,这个观念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样的。终于清理干净了,打开棺木盖,一个骷髅版的范希文躺在那里,因为生前有钱,棺木都是好的材料,所以这么多年过去还和新的一样,只是这副肉皮囊经不住世间的摧残。
“你把我的尸骨搬上来吧!”范希文倒是显得很镇定。
棺木里都清理干净了,范希文指着底板说:“撬开吧!都在里面了!”
原来这个棺木是两层,上层躺着范希文,下面还有一个夹层,想的挺周到,就算是盗墓的,扒开尸骨,没有东西也不会再往下挖了。也算是个挺实用的防盗措施,这老头挺精明的。心里嘀咕着,撬开底板,“哇!”以前总是在电视里见到金条,真金也就是偶尔看见那个女人带着的首饰,这么多金子,慢慢的铺了一层。都说见钱眼开,说不开的是没有见到这么多金子。
把金条全部搬上地面,又把范希文的尸骨放回去,正准备盖上棺木,范希文一摆手:“带着火没?”
有啊,虽然不抽烟,但是火总是带着的。
“烧!”
“烧?”
“对,烧!”
“虽然我懂的不多,但是烧了尸骨,你的灵魂可能就散了!”我看着范希文,觉得他不能就这样没了。
范希文看看我,看看尸骨:“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这个世界!”
看他已经下定了决心,拿出打火机,旁边找了一堆杆苇子,点着扔进了棺木,说来也怪,这棺木尸骨见火就着,火苗冲出二丈多高,照的四下亮堂堂的,土坑边的那堆金条更是反射着摧残的光芒。随着火势越来越大,黑漆漆的天空突然出现一团微光,越飘越近,直到我们头顶,旋转着散发着光芒,和墓坑里的大火辉映着,范希文朝我笑笑,身体慢慢腾空,升向天空,朝那团光飘去,钻进去,瞬间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墓坑里烧的也只剩灰烬,填了坑,得想办法将眼前这堆意外之财搬回去,虽然房子没了,但是我知道后院有一个菜窖可以利用,亏的是夜黑风高,又是冬天,狗都懒得在这样的夜里出来活动。几趟下来,总算搬完了,也是累的不行了,躺在菜窖里就睡着了。
有钱总是好办事,也算功夫不负有心人吧,终于在山脚下找到一块地方,原先是一个破庙,村里划给道士使用,后来道士和一个漂亮女香客跑了,还俗过日子去了,庙也就破败了。给村长使了点银子,破庙也就归我了。原先的地方实在不想回去了,伤心了。
破庙倒是没有什么可惜的,这块地的确很大,原先的围墙都还在,只是因为离村子太远,又靠近山脚,村子把这块地方卖给一个外村人才没有人会找麻烦。中国人最大的缺点就是爱跟眼睛看得着的比,你离我近,就不能比我有钱,美国有个比尔盖茨就算他一分钟挣几万美金,太远,跟我没关系。但是邻居家比我家的彩电大,晚上睡觉都是睡不好的。这个是通病,也许不光中国人有,全世界都是这样吧!生我养我的村子是回不去了,就这里吧,反正已经无牵无挂了,我倒要看看这些大神要怎么玩我。
从拿下这块地,到设计施工,半年时间过去了,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堡垒总算是建成了。上下总共四层,地上一层,普普通通,地下三层,全是二米多厚的混凝土钢筋浇筑,外墙和里墙用铅块镶嵌,完全是按照核战争避难所的规格修建。施工的是一群四川人,本身就是外省人,只要不短他们工钱,最多他们回去之后给别人吹牛自己修过一个防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