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阿则……”
“别这么叫我!”绝尘目光陡然犀利起来,眼底的覆盖着一层浓重的血色,随手扔掉了手中的老鼠,看着自己满手腥臭的鼠血,笑眯眯地顺手搭在第戎王肩膀上,惨白的手指轻轻婆娑着第戎王嘴角破皮的地方,声音如鬼魅般幽冷,“我回来了,姐夫看起来不太开心呢。”
被腥臭的鼠血一熏,第戎王几乎要吐出来,冷汗一滴接一滴,吓得面无人色。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这个吗?因为当初我就是吃着老鼠活下来的。这小东西可是我的救命恩人,让我每次一吃,就能联想到那时候过得多么……刺激。”
“对了,姐姐昨晚托梦给我,说她浑身疼,说他想姐夫了……”绝尘带血的手指蓦地伸进第戎王的嘴巴里,腥臭的气味瞬间将他最后一丝理智击垮,竟然忘记恐惧,冲着绝尘绝望地大叫起来。
“够了!你够了!闻人瑾有什么脸面想念我!当初我迎她进宫,许她妃位,宫中妃嫔全部遣散,独宠她一人挖空心思讨好她。可她呢?”第戎王面貌狰狞,涕泪横流,几乎泣不成声,“这个贱人,竟然背着我在外面风流快活!就连他的孩子,也是野种!闻人瑾不该死吗?她不该死吗!我就要杀死她,杀死她!哈哈哈哈哈哈!”
绝尘冷冷看着疯癫如狂的第戎王,“该杀,谁让她背叛你呢?可你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让她以那般方式死去。”
窗外的天空被晚霞染成血红色,像极了十年前的那一天。他永生永世也忘不掉,那一日迎着晚霞,他终于可以进宫看望姐姐,到了栖霞宫,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碎裂的人。
四肢都还在,只是是被砍下来重新拼凑在一起,衣衫凌乱不整,眼睛里的血泪已经干涸,就这样孤零零躺在冰凉的地上,曾经温暖的身体冷硬如冰。
后来听说,姐姐死之前,曾被十几个人轮番凌辱过。那些人中,有普通的贩夫走卒,有打了一辈子光棍的半截老头,有落狱的囚犯,有街口的乞丐,甚至是染了花柳病的地痞流氓。
有的时候,改变一个人的心性只需要一瞬间。
小小的男孩子,从那一刻开始,变得无比嗜血。隐忍多年,今日终于故人相见。
“你不是好奇我怎么活过来的吗?”绝尘将自己的衣服往下一扯,胸口处一个巴掌宽的疤痕异常显眼,高出正常的皮肤许多。即便如今已经愈合,仍可窥到当初这一剑刺得有多狠。
他抓起第戎王的手,强行摁在自己的胸口,唇角携着一抹诡谲。
皮肉之下没有丝毫的波动,第戎王恍然大悟,“你,你的心竟然是在右边。”
绝尘唇角的诡谲加深了些,“右边?”说着,他顺势又将他的手按到左边的胸膛,很满意的看到预料之中的震惊。
“你一定好奇,天生没有心脏的人如何能活,是不是?”绝尘漫不经心说着,唇角勾出一丝心满意足的笑意,“我也好奇,可老天爷让我活下来了。有一件事情,我觉得还是告诉你比较好。”
“什么事?”第戎王颓然歪在椅子中,只觉得无限疲累。
“第戎虽小,心性却高,竟然想吞并天极和中洲,可你这诡计早就被识破了。不过这不重要,就算天极和中洲没有识破你的诡计,你这王也当不长久。”绝尘说着扯下他的一片衣袖,慢慢擦拭着自己的手,也懒得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