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邹静迅速在眼睛里蓄起泪水,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倒是有几分惹人怜爱,“对不起,我不知道我错在哪,嫂子别生气,要是你不高兴,我回去便是了。”
说实话,乔月最讨厌她这一类型的女人,跟这个比起来,董媚那样的,都算是比较好的,起码敢把勾引这事做的光明正大。
白莲花也分等级,眼前这一个,恰巧是她最恶心的一类。
口口声声对不起,却又说不知道自己错在哪,最后一句,更是点名了乔月的恃强凌弱。
男人的天性,本就是喜欢同情弱者,军人更是如此。
邹静觉得,她说了这么多,又表现的足够可怜,怎么着也能引来几个护花使者。
可惜啊!
食堂里的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谁又敢去找乔月不痛快,那不是找死吗?
邹静还是不甘心,第二天又在行政楼下等着。
今天她没有再穿军装,虽然她穿军装的样子很漂亮,也很衬她的身材。
但是她恍惚觉得,大概是那男人成天看着绿军装,审美疲劳了,所以才对她完全无视。
所以她今天换上最鲜亮的衣服。
粉色大衣,里面一件白色针织衫,长度盖过大腿,脚上是一双及膝黑高跟长靴,中间的腿上,穿着肉色s。
国内还没流行这样的靴子,这是她朋友出国带回来的礼物,她很喜欢,也觉得很适合她。
将她高挑的身姿衬的更美。
就是有点冷,才站了一会,就觉得有凉风从下面窜上来。
虽然是冷了点,但效果不错。
她往这儿一站,不说回头率,但凡是经过的男人,全都盯着她看,有些眼睛都移不开,甚至脸红害羞。
正在邹静暗暗窃喜时,远处走来两个人。
战士们每天早上都要出早操,封瑾有时也会一起参加,锻炼体能。
体能这个东西,不进则退,无论他是怎样的牛人,也得训练,而且要比普通士兵更刻苦。
今天早上,刚刚跑完一万米,加五百个俯卧撑,又跟郑宏宇练了会拳。
这会身上的衣服早湿透了,还没来得及换下,索性只穿着背心,衣服拿在手上。
那古铜色的肌肉,裹在晨起的阳光中,nn的一塌糊涂。
邹静情不自禁的红了脸,很有娇羞的味道在里面。
眼见他们越走越近,邹静大着胆子拦住他们的去路,“封瑾,我有话跟你说!”
她直呼其名,本来是不敢叫的,但是脑子一热,就叫了出来,有点不管不顾的勇气。
封瑾眉头皱的能夹死苍蝇,眼中的不耐烦,根本没有遮掩,“你是谁?怎么穿着便装站在这里,不知道这里是军营吗?你以为是大街上吗?”
邹静脸色刷一下白了,眼泪汪汪的看着他,那小模样,真有几分惹人怜爱的味道,“我我是文工团的啊!您不记得了吗?”
旁边的周一明虽然没有恼怒,但是表情也不太好看,“小同志,就算你是文工团的,也要注意影响,好了,赶紧回去找你们团长,来接你们的大巴车就快来了,收拾收拾,赶紧回城里吧!”
周一明已经把话说的很委婉了,想给人家小姑娘留点面子。
但是封瑾显然没那个耐心,抬手指向楼前的警卫,“你们几个过来,把她弄走,站在这里又穿成这样,像什么样子,难看死了!”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