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让贺湘云产生了把这枚戒指据为己有的想法的。
贺湘云把戒指据为己有,是可以做到的,因为这钱是自己出的,而自己一旦反悔,那么唐丁就拿不出钱,自然就得不到戒指,拍卖就交易失败,到时候,只要贺湘云愿意出这钱,那么她有很大可能将戒指拿到自己手中。
可是这样就会把之前跟唐丁建立的关系化为乌有。
为了一枚不知道来由的神秘戒指,把即将到手的二级代理权换走,这怎么看都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贺湘云赶紧把这种不智的想法抛出脑后。
钱货交接完毕,储物戒也终于套到唐丁的手指上,终于失而复得。
虽然贺湘云极力拒绝,但是唐丁还是给她写下了二百万的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