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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那个男孩拉着那林的手,像是要那林给他买玩具吧,那个小手拉着那林的手,使劲的摇着,乌黑发亮的眼睛乞求着那林,那个场景别提多么的搞笑了。

    那林温柔的吻着小男孩的脸,男孩被逗得咯咯直笑。

    一副其乐融融的场景。

    冷米终极没有走上前去惊动他们,她只是站在远处,无声凝望。

    也许这就是那林要的。

    那天晚上冷米还做了梦,梦见晴朗秋天的下午,寝室楼外的银杏树大片大片地落着叶子,扇子似的漂浮在空中,飘落在地上,一副深秋缠绵的景象。她从窗外看出去,郑沙还在和丁娴雅坐在梧桐树下絮絮讲着话,走廊里有谁趿着拖鞋答答的响着,窗帘被风吹得扑扑翻飞,秋日的阳光洒满一地。

    不知那间寝室有人放着音乐,断断续续的调子,听不出是什么歌,但冷米觉得和这个秋日很和谐。那些熟悉的声音与熟悉的环境让冷米觉得安逸,而人生最大的烦恼不过就是下周要去建筑写生。

    自从和王浩宇分手之后,冷米就经常做梦,经常都在午夜梦回梦到她离开他时他的悲伤,他的染满血色的眼瞳,大约来纪念他们有缘无份的爱情。

    其实一开始还算有缘吧,因为他和她不是一届的,而且她还是刚刚进入大学,他却已经准备作为交换生要去国外留学了。那天舞会他是被寝室的同学硬拖去的,谁知后来没过几天,一位同学生日请客,两人竟又在餐桌上遇见了。

    本来冷米根本没想起王浩宇会来,因为过生日的刘镇江恰巧是她室友郑沙的高中同学,那天她其实是出于郑沙说的多结交朋友去的。

    后来王浩宇一直感慨,说真没看出来啊我们家的小呆瓜竟然那么能喝。

    冷米只是笑。

    王浩宇一直都自夸说他酒量很好,在没遇上冷米之前,据他自己说他从未遇到过敌手。

    而冷米的籍贯是贵州仁怀,那里出举世闻名的好酒。享誉世界的贵州茅台白酒。一瓶纯正的贵州茅台可以叫价到普通工薪族几年的工资。

    她是仁怀茅台镇人,镇上最多的就是白酒,她一出生就是闻着酒香味出身的。当事人寿星与王浩宇比划猜拳,却输得一败涂地,几乎要醉得人事不省,郑沙求着她叫她帮忙圆场面,没办法她只得出来打圆场,帮着刘镇江接了王浩宇几招。

    起初王浩宇没将她放在眼里,觉得这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一来二回最后才知道上了当。

    几瓶啤酒下去,她不过是眉梢眼际添了几分诱红,染上了几分春色。而她猜拳更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后来和王浩宇一起后,王浩宇一直都鄙视她“貌似老实”。

    她那时是那种看起来很乖很单纯老实的的一个黄毛丫头,交手才知道是那么的深不可测。

    棋逢对手让两个人都喝得起了兴,直到后来两人都喝的差不多了,都各自安安静静的坐在椅子上,冷米用手撑着脑袋,看着一桌子除了王浩宇和她都絮絮叨叨的在说着什么?看着王浩宇到现在都好一副绅士好男人的样子,忽然想到一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冷米不知为何突然觉得心里一动。

    那天在场的人差不多都喝高了,趴下的趴下,歪倒的歪倒,还有人放声高歌,激昂放歌。

    满桌唯有他们两个还残存着一丝清醒,冷米是越喝眼睛越明亮,到最后眼睛波光闪闪,都觉得自己是快撑不住了,心里明白自己是喝高了。

    王浩宇其实也差不多喝得十之八九了,喃喃自语道:“哎……全都醉了,待会儿怎么回去?”

    冷米脑子直发木,但吐词还算清晰:“走回去呗。”王浩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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