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松一脸茫然。
阿狼叹息一声道:“‘疯魔刀’耿青是天洋城本地人,少时离家闯荡江湖,嗜刀如命,因修炼残本刀法以致走火入魔,但越是癫狂,刀法越高,武功越强,在入心魔证刀意这条路上越走越偏,以至于整个人脑子有些不正常了。五年前他失手杀了唯一爱慕他的女子,从此性情大变,认为全天下都和他作对,时常暴跳如雷,对着虚无处狂吼发泄,换言之,他得了癔症。后来他遇到了‘神医三千两’黄千鹤,黄千鹤将他治好了大半,却因为耿青身上的银两花完了,黄千鹤拒绝继续医治,因而耿青落下了病根,虽平素与常人无异,但变得碍自言自语,偶尔癔症还是会发作,更兼脑子短路起来会变得神经兮兮的。”
阿飞道:“那他武功如何?”
阿狼笑道:“既然是疯魔刀,自然是越疯,武功越高,若是他正常的状态,怕是连你我都可以轻易教训他啊。”
叶文松道:“那他现在在哪?”
阿狼叹道:“他现在就在天洋城,在一个小村庄,拜了一个老头为师,真是英雄落魄啊!”
阿飞笑道:“那我们就去请他出来,当然,是请一个疯子出来。”
阿狼哈哈大笑,道:“不急,迟几日再说,走,喝酒去!”
三人一狗,欢快而去。
阿狼与叶文松回了叶家,阿飞没地方去,也厚着脸皮跟了过来。且不提飞狼二人假惺惺的,装作惨兮兮地在听风阁摆下酒席向千喜上人赔礼,让听风阁主人莫听风甚是不屑,亦不提叶文松去说项,让小丫环巧柳儿跟着侍候阿狼的起居,此乃闲话,其间阿狼趁机收纳了巧柳儿,更是不必再提。三兄弟每日里吃喝玩乐,好不快活。
转眼过了元宵。
年迈的冬老婆子,终于带着她那利刃一般的嗓子走回北国。大地虽还带着三分寒气,但已掩饰不了春姑娘归来的喜悦。你看,草嫩叶新,风柔雨细,处处春意盎然。
在一些低矮的小山坡,春的气息又与别不同。被丝雨润透的山泥微微发出一股股的幽香,加上陈年的老竹,新发的尖笋,争春的野花,恋春的燕雀,以及鹅黄般的太阳映衬在微微阴暗的天帘之中,好一幅“春息图”!
但是,这些令人心醉的美景,也往往会令人触景生情,眼前的美好与心中的痛苦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着实使人郁闷不已。
天洋城郊外,有一个小村庄,盛产苦竹,村名便叫做“苦竹村”。
此时,一座小山里面的竹林深处,一块长满青苔的大石之上,坐着一个年轻人。他约莫二十七八岁,健硕修长,眉目清朗,神情之中带着一种对现实不满而又无可奈何的感慨。
这个青年有点怪,眼神一会清明无比,一会却又变得暗淡呆滞。
此时,他正望着老竹下长出的新笋出神,口里面还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道:“无论如何,我这次是要走的了。师父这老东西,一点本事也没有,武功本就不咋样,还没有章法,教的乱七八糟的,秘留了几招难道是准备一起进棺材吗?教又不教全,什么意思嘛?!看那缩骨的样子,肯定是不准备教给我的了,我留在这里还会有什么出息?倒不如出去闯一闯!哎哟,头疼!头好疼!我在哪里?哎哟!我怎么会在这里?哎哟!”
年轻人晃了晃脑袋,往上翻着眼珠,瞪着一丛竹子骂道:“臭尸腐,等老子身怀绝技时,不打你变成屎饼才怪!不对,我怎么记得我好像就是个高手,本来就身怀绝技的啊!啊,头疼,又来了!王八蛋尸腐,你这么自私,把什么本事都传给师弟了,而我什么都没得学!哼!我也不稀罕,老子有手有脚还怕你不成?老子到时在外面学会了绝世武功,看你还拽不拉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