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个小时,程煜意识到,自己的车辆几乎已经无法前行了。山路的颠簸程度,已经到了他的那辆车,底盘经常会磕碰到地面的程度,路面上的坑太多了。
看了看导航,距离最终的目的地,还剩下大约十公里左右的直线距离。
程煜下车张望了许久,他判断出,如果循着这条山路继续前行,想要走到最终的目的地,少说还得二十多公里,而如果选择徒步翻越路旁的这座山,那才是最短的路径。
纵然知道翻山会消耗大量的体力,程煜也只能选择如此。
循着山路继续走下去,十几公里之后,他依旧必然需要弃车步行,到时候还是十几公里的山路在等着他,未必就比现在这座山轻松。即便爬山这个词,因为最近的一部电视剧而变得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将枪支和子弹都塞进了一个背包之中,同时放进去的还有一些水和食物,程煜背上包,开始爬山。
虽然没有路,但好在山体上长满了绿植,并不是太难爬。
当看到山顶就在头顶不远的时候,程煜果断的使用了一次“武术”,强行将自己的身体素质提高到一个堪比美国队长的程度,飞快的冲上了山顶。
站在山顶上,武术的十分钟时间,仅仅消耗了六分多钟。
凭借无双级别的身体素质,程煜的目力也达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他在密密麻麻的树林之间,似乎已经可以看到山底一处盆地当中,影影绰绰的有着一些建筑的痕迹。
程煜知道,那里,基本上就是自己最终的目的地,也就是马克西姆的大本营所在了。
看了看导航,此刻程煜距离那处大本营,直线距离只剩下了不到四公里。
武术的持续时间还剩下三分多钟,程煜不想浪费,他顾不上休息,只是匆匆的喝了一口水,就开始飞快的朝着下山的方向而去。
一次纵跃,就是七八米,借助树木降低自身的速度,然后继续向下跳跃前行。
三分多钟之后,程煜感觉到身体的极度疲惫,他以往使用武术,几乎都没有真正将武术的作用开发到极限。而这次,显然是已经穷尽一切了。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非常堪忧,他必须停下来休息。
坐下之后,程煜看了看导航,虽然现在因为高度降低,他已经看不到之前看到过的营地建筑,但导航上却显示出他距离那个目的地,只剩下了一公里左右的距离。
也的确是该好好休息了,程煜倚着一棵大树躺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