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的是他不明白程煜怎么会为了他冒这么大的风险,竟然单枪匹马的去闯马克西姆营地这种龙潭虎穴,同时心里也有少许的愧疚,若不是为了他,程煜也不必趟这趟浑水。
而兴奋,则是他确信程煜所说的那个中国孩子,就是自己的儿子,他根本想不到自己的儿子竟然没死,现在有机会亲手救回自己的儿子,他当然感到无比的高兴。更何况,他从程煜那里得知,自己大概率还有个女儿,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在七年前那个荒唐的夜晚,娜塔莉亚竟然还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
他现在,只想赶紧赶到马克西姆的营地,跟程煜会合,然后救出自己的女儿,手刃马克西姆这个仇人,为自己死去的妻子报仇。
甚至,他在潜意识里,还有一种隐隐的奢求,既然马克西姆没有杀掉他的儿子,或许,他也没有杀掉自己的妻子。
但他也知道这只是一种奢望罢了,毕竟,点点那样的孩子,当然不可能记得自己父亲的联系方式,甚至他对庄毅的长相都已经记忆模糊,或者干脆已经完全遗忘。但庄毅的妻子是一个成年女子,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成年女人,足足八年的时间,她如果还活着,不可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给自己打出一个电话。
怀着这些复杂而痛苦的心情,庄毅简直恨不得插上翅膀立刻就飞到导航的终点跟程煜会合,所以,这一路,他倒是比程煜把车开的更快了许多。
程煜用一个小时左右才离开公路,而庄毅只用了四十分钟。这也得益于叶卡琳娜卖给他的那辆车,虽说表面上又旧又破,但正如叶卡琳娜所言,这辆车的发动机相当不错,加上庄毅不计损耗,反正他知道程煜那边还有一辆车,他只用了四十分钟就完成了这段路程。
接下去的路才是真正的考验,庄毅已经进入到山区,但他依旧是尽量把油门踩得更深一些,只为了哪怕能提前一分钟抵达终点。
终于,程煜拢共用了接近三个小时才完成的路程,庄毅只用了两个小时就已经完成了。
庄毅非常清楚自己已经几乎找到程煜了,因为,他已经看到程煜停在路边树丛之中的那辆车,而他手机上显示的车载gps的定位也正是这里。
毫无疑问,这里已经非常接近马克西姆的营地了,所以程煜才会把车简单的隐藏在路边的树丛之中,只是不知道,程煜现在还在不在车里。
庄毅跳下车,直奔那辆suv,车里当然是空无一人。
他压低了声音喊叫了两声,并没能得到程煜的回应,庄毅开始环顾四周,他想从周围的环境里找到程煜下一步行动的痕迹。
如果是在城市里,除了利用无所不在的监控,否则,想要找到一个几小时之前就已经离开的人,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但在这种山里,尤其是没什么路的地方,各种痕迹,只需要你足够的细致,再加上一些野外生存的经验,想判断出一个人朝着哪个方向离开,也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情。
很快,庄毅就在一侧的山坡上找到了程煜留下的痕迹,那是在一棵树上,很明显有被绳索磨出来的新痕,这说明在不久之前,有人用绳子绑在这棵树上,借力向上攀爬。
而在这种荒山野岭,放着前方蜿蜒曲折的小路不走,反而去选择走出一条从来没有人走过的道路,也只有程煜才可能去做了。
庄毅打开自己那辆车的后备箱,翻找了一番,除了叶卡琳娜所说的匕首军刺以及棍棒之外,还有一些绳索。
毫无疑问,这些刀枪棍棒都是斯捷潘的手下平日里用于抢地盘打群架用的。
从中选择了两把匕首,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