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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好爱贵在无言的吗?!”
从青梅竹马到男女朋友,最终一路狂奔到夫妻。每天都被撩得心脏爆炸的林夕抱着自家好闺蜜欲哭无泪地控诉,试图用这种宣泄的方式来掩盖自己滚烫殷红得几乎要滴血的耳垂:“他是要怎样啊?!还想要我怎样啊!从幼儿园到初中,从高中到大学!一毕业就急匆匆地跑去领证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还每天都黏黏糊糊的宛如不小心放到一起的麻薯和年糕——七年之痒呢?!说好的爱情多巴胺有效期不过31年的呢这不是他科普的吗——?!!”
“口胡!居然敢当着我的面秀恩爱!给我滚开滚开!太恶心了你们两个!恋爱的酸臭味都快变成尸体的腐臭了啊!为了一棵小树苗放弃整座森林也就算了,居然在大学毕业这么美好的年岁里毫不犹豫地手牵手躺进了坟墓!百年之后打开棺材你们的尸体都会纠缠在一起的吧噬爱怪!!!”
林夕绷不住哭丧的表情,忍不住笑喷了自己的肥宅快乐水。
林夕拥有着足够让全世界的女孩都羡慕的人生。
她出生于中产家庭,既不必为了庞大的家产而勾心斗角,也不必像家庭贫困的女孩那般早早独立当家。她穷养了物质却富养了精神文化,从小就学习着自己感兴趣的科目,自由地选择自己成长的方向。虽然性格慢热还缺乏主动,却非常幸运地有着从小一起长大,出色、英俊还痴情的青梅竹马。有着肝胆相照互相嫌弃,却在危难之时能够同甘共苦的至交损友。可以说,她的人生完满得就像是睡前故事里才会出现的童话。
偶尔,林夕都会觉得,自己实在太幸福了,幸福得即便是被嫉妒都不值得同情和原谅。
有嫉妒她的女人在背后腹诽她,说她迟早有一天会被叶青所抛弃,但是林夕对这些酸言酸语也只是一笑而过,因为叶青总是会给她满满当当的安全感。
——毕竟不是哪个男人,都能十年如一日不知厌烦地在早晨重复一句“我爱你”吧?
被嫉妒,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已经完全被你老公宠成废狗了吧?!这么短一段路为了围观群众的眼睛健康着想也请你凭借着毅力走回去好嘛?!”
“不要,我已经被高跟鞋变成三等残废了,废就废吧。”
林夕笑着搂进了叶青的脖颈,将脸颊贴在他的后背上,听着他透过皮肉传来的有力心跳。
宋雯看着女子脸上不自觉的笑意,忍不住叹了口气,微微勾了勾唇角。
“你啊——”
那真是太幸福、太幸福的一生了——幸福到几乎让人感到了不安。
那些嫉妒着林夕的人始终没能等来她从高处摔下尘埃的那一天到来,从幼童到少年,从青壮到白发苍苍,叶青依旧会在每天早晨叫醒她,认真地对她说一句“我爱你”。从晨曦到晚霞,直到岁月为他们添上了痕迹,林夕都始终相信,那些纹路是笑着的模样。
等到他们老了,孩子们都长大了。宋雯跟林夕捧着茶杯坐在台阶上,望着远处的红霞。
宋雯笑了,说她这辈子可真是嫁给了爱情了。
林夕也笑,说,那完了,上了奈何桥一定要赶快喝孟婆汤,不然下辈子遇不上这样的人了,心理落差太大,估计要心生怨恨的。
她佝偻着脊梁,忍不住轻咳了几声,远处正在指导几个年轻人下棋的白发老头似有所感,抛下了目瞪口呆的孩子们,朝着她跑来。
他拥她入怀,那力度,几乎让人的骨骼感到了痛楚。
虽然早已白发苍苍,但是他的怀抱,温暖一如当年,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