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 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 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 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 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 站起来道:“柳同志, 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 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 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