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叶凤歌进里间取药膏,他使劲揉了揉脸,徐徐定住心神。
抬眼将周围的陈设扫视一圈后,心中那暗戳戳的喜悦迅速又被一股烦郁盖过。
房中四下整洁、素简,甚至有些空落落。
一看就是随时可以拎包袱走人的模样。
“当住客栈呢?”他心中轻恼,伸手抓过坐榻上的一个软锦垫放到背后,歪身靠上去。
叶凤歌取了药膏出来,见他似乎悒悒不乐,满脸好笑地走过来,“这又是怎么了?”
早上还犟说自己是大人了,这一时高兴一时又不高兴的性子,分明就是小孩儿嘴脸。
“我头疼,”傅凛眯着眼缝,撒气般轻嚷,“整个脑袋都疼。”
叶凤歌最受不得他这种撒娇而不自知的模样,当下心中软得一塌糊涂。
见他脸色是不大好,她便将嗓音放得甜甜柔柔,哄人一般,“若你不忙着去书房,我可以先替你按一按,之后再抹药膏,成不成?”
“这几日没什么忙的,后头的事还要等消息。”说着,傅凛偷偷将脑袋偏过去些,正巧是她方便伸手的角度。
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模样活像一只收好利爪,乖乖等着顺毛的小兽。
叶凤歌眼中盛满柔软的笑,站得更近些,替他松了束发的青玉冠。
纤长十指探进发间,轻重合宜地抚按,让傅凛心中又开始扑通扑通闹腾起来,耳朵尖又悄悄燃了火。
怕她要听到自己纷乱的心音,傅凛索性先声夺人地开口道,“昨夜吃饭时听顺子说,你邀闵肃‘斗饭’,把人给放倒了?”
叶凤歌手上微顿,旋即咬着笑唇“嗯”了一声。
昨日她被傅凛怄到,有心想避着不与他一同吃晚饭,便独自先去了小厨房,恰好碰到闵肃。
她与闵肃实在称不上什么交情,打个招呼后就各自吃饭,本是相安无事的。
后来嘛……嘿嘿,总之她是大获全胜就对了。
听出她的声音里藏着愉悦笑意,而那份愉悦显然是因闵肃而起,傅凛的牙根紧了紧。
“你无端端招惹他做什么?”
“没招惹啊,就刚好碰到,”被他这一追问,叶凤歌突然心虚地垂下眼帘,望着他墨黑的发顶,“我也是随口说说,原以为他不会搭理的。”
哪知闵肃也是闲极无聊,再加上掌勺大娘与烧火竹僮憋着坏在旁煽风点火,他脑子一热就应下了。
虽说同在这宅中生活了七年,但两人从未同桌共食过,闵肃对叶凤歌那可怕的食量一无所知,当场输了个底儿掉。
傅凛听出她这是藏着半截话没说,心中顿时又慌又烦。
不过他也知叶凤歌的性子吃软不吃硬,此刻她明显不想说真话,若强追着问,只怕两人又要闹僵。
于是只得按捺下刨根问底的心思,抿紧了唇,脑中转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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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有一盏茶的功夫后,叶凤歌便停了。
转身从小药罐子里挖出活血化瘀的药膏,在掌心里搓热,“坐好,脸转过来。”
傅凛“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坐直,转头面对她,密长的双睫掩住星亮眸子,略仰起脸。
许是两人这些年太过亲近熟悉,叶凤歌已许久没有留心傅凛在长相上的变化。
此刻秋日晨光透过窗户纸从他背后渗进,沿着他的身周描了金色光晕。
墨发似缎散落,银袍像一泓倒影着月华的春水,衬着他面若冠玉、眉眼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