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最大的“男女纯友谊”。两人高三同班,之后念了同一所大学,一来二往成了好朋友。一起喝酒,互相调侃,互诉衷肠。周围的男女朋友去了又来来了又走,他们还是朋友。
他们之间是纯友谊吗?相信男女之间存在纯友谊的人觉得是,不相信的人觉得他们只要一天有来往,要么就是时候未到,要么就是时机已过。
姜朝始终抱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认识他们两个好些年数,不听他们斗嘴,就看他们对彼此偶尔投去的目光,她隐隐觉得,他们更倾向于“时候未到”。至于会不会到,就不好说了,毕竟谁知道老天会不会派来一个程咬金呢?
“所以这个陆洲和你是好兄弟?还真没听你提起过。”姜朝问。
“嗯,我们两个初中就认识了,一直上一个学校。不过陆洲高三就出国了,在美国呆了得有八年了吧,最近刚回来。”沈司说完,转向顾桑,“不是啊,顾桑,这么基础的情况你都不和姜朝讲清楚,这还叫介绍给人家,你也太随意了吧。”
“他们两个又不是上赶着要奔结婚,大家都是年轻人,再说你兄弟我闺蜜条件能不好?大家认识一下,看对眼了这些都是可以慢慢了解的嘛。”
沈司摇头:“姜朝,跟着顾桑你可自求多福。”
姜朝笑:“我看我们两个指不定谁更需要自求多福吧。”
人到得七七八八,就先开唱起来。麦霸就占着话筒和点唱机,不爱唱的就在一边玩骰子、打桌球、掷飞镖。顾桑有副好嗓子,唱歌的烟嗓一开腔就能把人给勾过去。姜朝和沈司就被成功勾/引,很投入地听她唱歌。
两首曲罢,顾桑被插歌让位,此时包厢门开,陆洲到了。
沈司最先看到他,冲他招了招手。姜朝抬眼望去,嗯,这可能是她见过的把一件普通黑色t恤穿得最帅气的男人,而这张帅气又带着阳光的脸她似乎有点眼熟。
“姜朝,陆洲。”沈司简单地做了介绍,顾桑这时也走到卡座这儿,和陆洲打了招呼,就在沈司的一边坐下,于是陆洲自然就坐到了姜朝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