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放时期算起,经过了三十几年,那个地方从一间屋子大小至今已经长到了一座院子般大小了。
想想那个地方也很神奇,听老一辈的人说,那个地方埋葬了一位了不起的解放军。
而那位解放军的后代,据说都在部队里有着不低的官职。
村民们都在传这个地方是块风水宝地,所以他的后人都身担要职。
真真是印证了那句;风水宝地葬祖坟,子孙后代节节升!
收敛神思,已经有一会了,也没见一个人经过这条路,叶云看了看天色,见夜幕就要降临。
出来一天了,她也不能一直待在这里,估计白天也没吃啥东西,只觉得肚中空空,饿的有些难受。
太晚路也不好走,想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而她又没有拿手电筒,这荒郊野外的,再遇上个歹人……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重新生活的机会,不能让前世的悲剧重演。
思想斗争了一番,有些不甘心的起身朝前走,每走几步就回头看几眼,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走过。
道路两侧比人高的杂草增多,渐渐不见房屋,出现大片农田,插好的秧苗整齐划一,地里的水在晚间闪着微弱的亮光。
又走过几块田地,叶云心里打起鼓,这老远的,到天黑透前能走到家吗?
铃铛……铃铛……一阵铃铛碰撞声从远处轻轻传来。
迈出的脚步一顿,这难道是……可不能让人见着她,得躲起来,如果真是那个畜牲,起了歹意,她就危险了。
就算不是那个畜牲,她一个姑娘走路上,踫上心怀不轨的,也危险,别出了虎窝又落了狼嘴!
想到此,叶云四下看了一遍,可气的是,这边秧田埂上的草并不深,不足遮挡她的身影。
听到声音越来越近,两步到了路边的草丛里,蹲下,也不管田里都是水,快速的双脚往下滑,直接把脚踩在了秧田里,整个身子趴在了地上,双眸死死的盯着路坡上的来人。
秧苗刚插好,秧田里都是水,虽然不深,可双脚踩进去,一下没到了小腿,有着凉意水湿透布鞋、裤腿,春季的晚上有些凉,感觉腿和脚有些冷。
是谁,会是那个杀千刀的畜生吗?
声音越发清晰,一路小跑,哒哒,像是在赶路,有些急切的样子。
渐渐的路坡上,出现了一头驴!漫过时光隧道,昏黄的天空,一人一驴披着暖黄的光出现在叶云的视线中。
空旷寂静的田野间好似布满了璀璨的繁星,那人就那样挺拔的坐在驴背上,连带着那头毛驴都变得英姿飒爽起来,暗淡的夜色中的他透着自信,目视前方,坐在驴背上。
双手紧紧的抠在泥土里,风干的眼中又聚起了泪水,瞬间模糊了清晰的视线,言瑾,你是来找我的吗?
叶云眨掉眸中的眼泪,近似贪婪地望住那人,那张脸如此熟悉,熟悉到她刻在了骨子里,现在的他是那样年轻,那样的鲜活。
再没有后来的冷漠与沧桑,透着张杨肆意,再不见眼中的漠然,取代的是在夜色中清澈发亮的眼。
真好!真好!言瑾,这样的你真好!叶云拼命眨掉泪水,一眨不眨紧盯住最心爱的人。
虽然才十七岁,因为他跟着一位流落在天鹅村的老知青学了几年功夫,身材结实,腰背挺拔,一双大长腿此时正跨在驴身上,线条优美,修长有力。
叶云不觉看痴了去。
昂昂……毛驴突然昂头嘶叫,蹄子乱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