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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张一一(1)
    我是在六岁以前记事的,我懵懵懂懂有了记忆的时候,是我寄养在的这个家里的女儿对我说,“滚出去,这是我的家。”

    婶婶是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她对她的一双儿女欺负我的行为视而不见,这也导致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每当我胆怯又无法忍耐的还手时,她就会惊叫着过来拉开我,以此循环我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

    我很少见我的父母,他们来去匆匆,而我就像一个不得不安置在一个地方的拖累,他们需要按时交保管费。

    婶婶拿了我父母给的生活费,却对我不是很好。她任由她上小学的儿子把我当个沙袋一样踹来踹去,也任由她的女儿对我呼来喝去,我在他们家里是一个很悲剧的角色,毕竟寄人篱下应当如此。

    我总是吃不饱也穿不暖,在饭桌上我不能吃肉,婶婶会打掉我的筷子。我馋的不行的时候只能偷吃,偶尔他们家的小儿子会拿着一块肉过来,让我学狗叫,然后把肉丢在地上给我吃。

    我还不懂事,是一个很年幼的年纪,因此做出这些屈辱的事情也不觉得被羞辱。比起羞辱感而言,我更惧怕不听话就要挨打的恐吓。

    服从不是人的本能,是人受到压迫下时不得不做的行为。

    婶婶想方设法的想从我的父母手上哄骗出更多的生活费,比如我要买衣服,生病了需要看医生。或者暗示性的说我不听话,欺负她的孩子,而她又是如何如何对我好。

    偶尔有那么一两次要到了钱,她对我的脸色就会好一些。要不到钱的时候,她看我的眼神就带着嫌弃跟厌恶。

    我隐约知道我是不被这个家所喜爱的存在,但我也很胆战心惊的害怕被丢出去,因此也不敢惹怒任何人。

    当他们家的女儿过来拽我头发的时候,我也不敢吭声,她威胁我,“你要是敢哭出来,我就跟妈妈说你欺负我,让她把你丢出去。”

    她趾高气昂的看着我,脸上的神色既畅快也得意。

    我过得很难过,与我而言这样的难过是从我记事起就习惯了的,我不觉得有什么异样,没有人告诉我我也可以吃肉,可以穿好看的衣服,可以被爱。

    我甚至不觉得我被欺负有什么不对劲,我以为我被这样对待是平常的事情,直到有天邻居带着她的女儿来婶婶家里串门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是不应该被这么对待的。

    婶婶来不及阻止她的儿子不要当着外人的面欺负我,她们看着这个小学生拽着那个小女孩疯狂的踢打她,把她从这边踹到那边。

    婶婶的脸色当即就变了,她一直跟别人说她养的这个孩子有多调皮,还打她的孩子,而她对这个孩子又有多好。现在一下子被戳穿,脸上的表情微妙的尴尬了起来。

    她第一次严厉的训斥她的儿子,邻居的女儿冲过来把她的儿子一把推开,对他吼了些什么。然后她看着我的眼神是我当时还不能理解的心疼,但我看见了她的眼泪,我知道那是眼泪,我也哭过。

    她们吵架了,邻居的女儿还年轻,刚从外面上大学回来,也不管什么邻居不邻居直接撕破了脸。她是唯一一个敢那么跟婶婶吵架的,邻居坐那儿劝了几句,劝不动。

    邻居的女儿大声对婶婶说道:“你收了人家的钱就要帮人家养好孩子,你看你把这孩子养成什么样子了?外面的狗都比她过得好。她身上那么多伤被打的,你做人有没有得良心?自己也是当妈的有孩子,那么狠的心?”

    婶婶涨红了脸争辩了几句,到后来不吭声。我隐约听见报警这样的字眼,婶婶立马慌张的阻止邻居的女儿打电话,邻居也连忙起身劝阻。

    她们还在吵着些什么,邻居的女儿凶道:“我要把这小孩身上的伤拍下来,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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