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繁华刚要上楼,忽地一发飞镖,准而不失力度地刻入进了后院的木头柱子上,上面只有苍劲有力的四个大字:“速来城门。”
谢繁华回头。四下里空荡荡的。
什么都没有。他从飞镖上把信给拿了下来,见那镖头上有三个烫金大字:血刀门。
糟,顾苏城这家伙不会真的来找他的老相好了吧,他现在可不是谢家三公子,而是前唐门门主唐灵啊。
谢繁华决定不去应约。反正顾苏城投鼠忌器,不直接来约他反而飞镖传信,必然也是因为怕惊动了听雪松中的人。
谢家这晚辈跟谁在一起不好,偏偏要跟一个歪门邪道,让他感觉很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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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枫墨此时正和沈家人一起从楼中下来,谢繁华道:“走,我们去看尸体。”
尽管精心保存,但沈明扬的身体仍然开始腐烂,他们到的时候,房中恶臭扑鼻,蛆虫和苍蝇在其尸体到乱蠕动。沈明扬的脸发青发灰,确认是死了三天左右的表现。
谢繁华和沈枫墨在他的尸体前面蹲下,谢繁华道:“你瞧,蛆虫都是从有血和伤口的地方先集中爬出的,而苍蝇是顺着气味而来。”
沈枫墨毕竟见过不少尸体和伤口,面对此情此景仍能保持镇定,而另一边给他们开门的人早已经扶着门框呕吐了起来。
沈明扬的身体流酸水腐烂,其中肚子的部分最为严重,因为腹中被敞开,所以血腥气吸引了最多的蝇虫产卵。可若是仔细观察,又能够发现有源源不断蛆虫从他的鼻腔、耳朵、眼眶四周爬出来。
沈枫墨稍看了一会,断定道:“还有伤口是在脖子以上。”
谢繁华翻来覆去看了一遍,没有发现沈明扬的脖子和脸上有任何伤口。
沈枫墨指了指道:“头部。”
谢繁华惊奇道:“难道伤口竟然在颅中?”
沈枫墨翻过来对方尸体,仔仔细细检查,顺着蛆虫爬出来的方向,从沈明扬的头顶叫发掩着的地方寻找出一个蚊子叮似的小洞。这小洞如此不明显,如若不刻意观察,根本发现不出。
谢繁华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惊喜道:“这么说这才是沈明扬真正的死因!你怎么会知道的?!”
沈枫墨道:“苍蝇嗜血,若聚集蛆虫于死者发间,九窍内未有蛆虫,必此处有损......”
谢繁华拍案,“宋慈的《洗冤集录》!我在赵家念书时最喜欢看的!”
那时候这本书还没怎么在市面上流传,只有赵家的藏书房有一份抄集。谢繁华以前偷溜进去的时候,就顺道把书给带走了。那时候下午的日头懒洋洋的,沈枫墨和赵言等人都认认真真读书学习,只有他盘着脚丫子,也不爱学。
每次不想上课的时候,他就边打哈欠,边抿一下手指,把书放在桌底下偷偷摸摸的看一页。
沈枫墨对这种行为总是特别的嫌弃。毕竟从小有沈家的仆人在背后跟着,沈枫墨永远在一片灰头土脸的孩子里模样白净净的,连头发都束得一丝不苟,跟他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个外面捡来的野孩子。
现下他看着沈枫墨一本正经的脸,心里乐开了花:你什么时候也爱看这种闲书了?这要是让公孙先生知道了还不得气炸?
沈枫墨的眼神中这时候显露出一丝迷茫:“你在赵家?”
谢繁华连忙道:“呸呸呸,你听错了,我是说——我在家找过这本书。”
“......”
谢繁华道:“少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