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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Ending And Beginning. Part.3
    星海权限人讲话中,作为少女茶话会的话题,主要还是谈及叶莹的原来样貌,还有作为画师(职业女性)的一面啊,作为化妆师的技术等等。 比起第五世代的情报,绝大多数媒体还是把叶莹“拨乱反正的真实身份”作为了询访的重心与头条。 在诸多媒体追踪叶莹,也就是“夜莺”的生平与作品的时候,发现了一款游戏,在制作者名单之中赫然登记着“夜莺”作为其美术人员的身份。 花海少女。 这款出现还不到一个月的作品,只不过刚刚获得了十六万在线用户,作为一款崭新的商业游戏,只能说是普通的成绩(新游戏的业绩一般都是高开低走的)。其游戏官网公开的角色原稿中,曾经是“夜莺”粉丝的老画师们都激动地表示,这些毫无疑问是出自“夜莺”的手稿。 “夜莺=叶莹”的事实是人们近期最大的新闻关注点,而ar游戏花海少女中则使用了伟人叶莹作为画师的未公开的原稿,吸引了大量媒体记者进行调查报道。这个事实在被公开后,花海的下载与在线量剧烈飙升,在短短三日内便提升到了三百五十万在线,而且提升的势头一直没有减弱。  甚至有记者通过征文洋的签名档“现任星云社设定画师”,将征文洋在网络论坛中所使用过的网名一并挖出。征文洋曾经在论坛上的一次讨论中,在《花海是跟风妖精的伪劣作品》一帖(这个帖的来源不用多说了)中,提及妖精领域盗用花海少女的原企划案的事情。原本只是网络角落的一场小闹剧,却被记者挖出,大公司盗取小公司企划案的新闻,让网络舆论一度沸腾。 妖精领域负责人以及所在游戏公司以此针对星云社发起了侵害名誉的诉讼,打算以此打压星云社以及花海的猛进势头。由于只是一段在论坛里称之为“戏言”的无责任言论,无论结果如何,出发点只不过是一场闹剧中的嬉闹,无论胜负,都只是给妖精领域增加话题、热点,而给星云社增加“不慎言慎行”甚至“理屈词穷”的坏印象。 结果直到开庭那天,被告方星云社无人应诉,也没有任何反诉请求,法庭仅做出针对妖精领域的诉讼要求的裁决,以一份被“第三方提供的证据”,确认了妖精领域负责人曾经接收过星云社开发者企划案并藏匿的事实,也间接认定了妖精领域盗用企划案的事实。 妖精领域负责人慌了,心里在想:“本以为那个交企划案只是一个无名小辈,就算找上门最多也就是花点小钱堵住他的嘴,竟然给他找到了财主然后做出花海翻了身!”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他对身边公司的法务代理人解释道:“我的企划案是对,就是一个现在已经被辞退的新人策划塞给我的,我觉得内容可以就起了项目,这绝不是我盗用的!!!我们回去应该去追究那个新人策划的责任!!!” “大兄弟,我劝你应该想办法驳斥这份证据的来源不正规才对,人家是把证据架到你头上烧,而不是我们公司。”法务专家见事情不妙,想要跟眼前人做出责任切割。 妖精领域的负责人立即反应过来:“那份企划案里从一开始就载有违法的监控程序!这是侵犯隐私对,就是星云社在窃取我公司的商业机密!证据来源是不合法的!” 法官:“那么你要增加提供证据的‘第三方’作为被告吗?” “那当然!”负责人当然清楚,大公司法务工作的常规做法,就是把尽可能多的人与事拖入诉讼的苦海之中,直到对方小公司作为被告方无力支撑下去,而做出名为“和解”的投降。 法官调出了证据的相关资料,抬了抬ar眼镜确认了一番,然后说道:“你确定要对国立星海人工智能系统作为被告吗?” 国立星海作为“第三方”的公证方,提供的公证证据的公正性以及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当然也有怀疑过的人物,但是下场都是极其惨烈的。因为出动代理国立星海诉讼的法务机关人员以及庞大星海数据库中提取证据的运算力费用,都不是一般的便宜,这些在败诉的情况下,都会认定为参与诉讼的成本,成为反诉索赔的依据。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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