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怀疑这个小家伙是故意的,要不然怎么突然这么好心发光了呢。
只见这棵大树之下是密密麻麻的是无数个小疙瘩,说是小疙瘩那还夸奖了他们,在荧光之下,他们一颗颗都散发着略微泛青的颜色,上头坑坑洼洼不说,每一个上头都有不少触手。
陆晓依稀能够看见,那些触手还在不断的摇摆着,偶尔吞噬路过的蚊虫那是一抓一个准。
原本这东西的颜值就很低了,这会儿一开一大片密密麻麻的实在是挑战人的审美极限,陆晓忍不住闭了闭眼睛,压低声音说道:“这是就是你说的盛宴?”
曦子似乎完全不知道陆晓的痛苦,笑嘻嘻的说道:“地龙一年一度的捕食日,别人想看还看不到呢,你真是不知道珍惜。”
陆晓翻了个白眼,仔细翻了翻原主的记忆,等他想起来地龙的记忆的时候却惊讶起来,这一次倒不是因为地龙那恐怖的外表,而是因为这东西的珍贵。
所谓地龙,那就是只存在于地下的一种植物,说是植物,但他们其实是以蚊虫鼠蚁为生的,平时都停留在地下,甚至会自己移动,在森林之中无踪可寻。
这种东西珍贵当然不是因为它们长得特别丑,而是因为它是一种十分好用的止血药,一点点地龙晒干压碎的粉末,就能救回来一个勇士,简直比黄金还要昂贵。
只是地龙长在地下还会移动,寻找十分不易,平时都要走大运才能找到,他们一年之中唯有一天会冒出地面,说是捕食,不如说是集体传播种子。
那种看似是触手的东西,不但是地龙的捕猎手段,同样也是他们传播自己种子的器官,在某一个夜晚,在森林的深夜之中,他们会集体出现举办一场盛宴。
在第一缕日光出现到时候,这些地龙又会消失的无声无息,再也难找到他们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