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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有一个部落
能让部族的人吃上很久;要么就是截然相反,他们部族的勇士不够多,维持不了高频率的狩猎。

    陆晓心中偏向于后者,因为若是强盛的部族的话,他们的脚印应该也隐藏不了猎物被带走的痕迹才对,毕竟比起人类来,猎物的体积才更大。

    果然,在观察了一次他们的狩猎之后,陆晓大致对他们的战斗力有了印象,比起林族的勇猛,这些人几乎都是靠着巧劲,他们的身材都不算高大,几乎都在一米七左右,有些个子更加矮小,看着肌肉也不是那么的夸张。

    身体的限制决定了他们的狩猎方式,而他们能带回去的猎物也以小型的凶手为主,大部分都是食草动物,狩猎的人数也只有每队十数个,隐隐约约分成了三个队伍。

    如果这就是他们部族的全部勇士,那么这个部族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个人,陆晓心中计算起来,倒是略心安了一些,这个部族并不算强悍,这对他而言是有利的。

    在观察了两次他们的狩猎之后,陆晓终于决定露面了,不过在此之前他要找到一个好的时机,一个容易对外解释的身份。

    以命族人的身份对外可不是什么理智的事情,毕竟命族的特殊血脉就容易让他陷入危险,陆晓盘算了一下,就打算借用一下林族的身份,在对方第三次出来狩猎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