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殷勤的对大姐说:“我来帮你们抓鱼喂小狐狸吧!”
一共三只北极狐,三姐妹各养一只。但狼和狐狸不同,成年狼很难养熟,只能放生了,能不能适应这里的气候活下来,那要看运气。
大姐很温婉的一笑,婉拒道:“你有你的事要忙,就不麻烦你了!”
作为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怎么会看上一个未经世事的毛头小子?
大川锲而不舍:“没事,今天轮休,恰巧有时间。”
大姐依然说:“难得休息,更得去找点乐子。”
正路过的于琦,不小心偷听到两人的谈话。大川的情况还好,马洪尼才是最悲剧的。
原来,情圣马洪尼有了新欢,都快要在自己的多巴胺中溺死了的时候,绿伞救了一批人,这批人当中有个女孩,竟然和马洪尼的新欢曾经有一腿。这下好了,啦啦队聚齐,马洪尼悲观的觉得没自己什么事了,纠结于奇异的三角恋当中不能自拔。
“还是我姐好,张云龙这个该死的!”
正咒骂着,大壮打着响鼻跑了过来,用温润的鼻头蹭着于琦肩膀。
“你这大胃王,天天吃‘马低头’会把我吃穷。”于琦拍拍马脸,不悦道。
如今的大壮皮毛发亮,脖颈后的鬃毛迎风招展,身材健硕,当真羡煞旁人。大川那小子就十分后悔当初没有选择大壮,现在想要可惜大壮已经选了主子。
听了于琦的话,大壮四蹄刨地,一下将于琦拱了个跟头。
“行,今天就能吃一次,然后你痛快儿的给我滚蛋。”于琦拗不过它,最后还是种出一株“马低头”。
大壮吃完,摇头示意。于琦嘟囔:“都快成精了。”
他撑着马背骑了上去,大壮起先慢慢的踱步消化,过一会儿就忍不住大踏步跑了起来。
有遛马的战斗组成员见此,就骑上自己的马跟着跑。基地所有马匹都配有鞍具和缰绳,只有大壮,至今散养着,从未被约束。大壮见后面的马想要超过自己,顿时不干了,略一加速,就拉开了距离。
“马低头”是马的补品,每次吃完,大壮就必须跑一圈消化那股亢奋劲。于琦发现大壮的速度根本不差于那些所谓热血马,力量大,耐力足,而且经常吃“马低头”,大脑活跃,灵性十足。
在于琦经常教导下,它甚至能分清他说的“左右停走快跑”等词汇,根本用不到缰绳。
昨天,于琦骑着大壮碰上了一个丧尸,大壮后腿一抬,将丧尸踢飞五六米远,那丧尸的胸口都塌陷下去!
“老板就是老板,眼睛雪亮,当初选了一匹没人要的瘸马,谁能想到大壮这么出息!”身后的战斗组成员迎风对同伴说道。
“明明我的大枣马才是名马,气人的是偏偏跑不过大壮!”
马洪尼骚包的想要组建一个绿伞骑兵队,这些天没少练骑术,还经常拉马拉到前线去适应枪声。他的方法是,先从一公里远开始,当马不再受惊乱窜后,距离慢慢变成一里地,再到百八十米。
就这样,最后所有马都不再怕枪声。大壮起初也是害怕的,后来跟着马群跑了几天就不怕了。
于琦背后背着弓箭,他在马背上弯弓搭箭,姿势无比帅气。
“老板还懂得骑射,这架势帅爆了!”
“不行,我也要学一下。”
就在他们争相羡慕时,于琦的箭射出,而远处的丧尸安然无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