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写字。
“shaw?”
finch试探性地开口,shaw这才像惊醒了一样,回过头看着他。
***
穿行于纽约的街头,john注意到这里的人们穿得比伦敦少,说话声音也更高。时不时可以看见奇装异服,把自己打扮成蜘蛛侠或者别的什么漫画角色的行人,或者是头发染成五颜六色踩着滑板嚼着口香糖的街头混混。
他耸了耸肩,好吧,让一个英国人立马喜欢上美国可能是有点儿难。
又走了两步,john突然想起来他仍然不明白sherlock要去第五大道干嘛,难道sherlock 突然开始追求时尚了吗?他可不这么认为。
思索片刻,他又一次开口问道:
“sherlock,我们这是去干/什么?”
“动物医院,或者是百货商店。换句话说,我们要去任何一个能买到狗粮的地方。”
sherlock回答。
“狗粮?”
john正要追问,没留神周围的情况,和迎面走过来的人撞了一下。
“对不起。”
他开口,发现对方是个金发女人。一双眼睛十分迷人,脸部轮廓很深,仿佛是由上帝亲自设计出来般精致,嘴唇涂得猩红:
“当心点儿,帅哥。”
她回答。
尽管她的打扮十分成熟,然而声音听起来也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少女。john忍不住想了一下如果他和marry的女儿在十八岁的时候打扮成这副模样,自己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sherlock侧过头扫视了那个女孩儿一下,也开了口:
“很抱歉,女士,请你原谅我朋友的鲁莽。”
john惊讶地侧过头去,什么时候sherlock变得如此有教养了?
正在此时,sherlock俯身凑近女孩儿,低声说:
“嘿,如果我是你,不会把轻型手/枪藏在腿上,还穿这么短的裙子。”
话音刚落,他就拉着john绕过了那个女孩儿,继续向前走去。
***
shaw转过身,眼睛似乎望着虚空中的某一点,看起来空虚得可怕:
“四级火警/天雷地火。”
她低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