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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有你们相伴,风光真美,谢谢
”之后,睁眼看着耀眼的舞台灯光时幻想高峥踏上球场时的景象。

    我喜欢冯诗谣在自己的第一场演唱会中突然发现了高峥时,临时改变了安可歌曲,深情注视着那个漆黑的角落不断唱着“没有昨日的你,没有这日的我”的情景,那个画面在很早的时候就在我脑海中盘旋了很久很久,终于写出来的时候我自己也很欢喜。

    我还喜欢冯诗谣和高峥相视合影的那一幕,真正体现出了我喜欢的那种“关于我们的事啊,他们统统都猜错”的感觉。

    我也喜欢冯诗谣为高峥做的那张专辑,喜欢空帆船这首歌,喜欢君归来(在木星),喜欢那句冯诗谣写在照片背后的那句歌词……

    现在想来,虽然着墨不多,但我写完整了高峥和冯诗谣这对情侣的爱情路,我已经无怨无悔。

    ※※※

    关于华为。

    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如此大篇幅的为一个产品打广告,虽然人家并不需要我这么做……

    关注我微博的人可能都知道,我是华为的粉丝。

    至于具体为什么喜欢,就不展开说了。

    总之,华为的每一款新旗舰我都会第一时间,如今笔记本电脑也从戴尔换成了华为的atebookxpro,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之间的一碰传功能让我特别喜欢。

    而高峥在马德里竞技效力,马德里竞技的赞助商之一恰好也是华为,你们说这不是巧了吗?

    所以顺理成章了。

    但为什么一定要写这个?

    或许是因为大环境的事情吧。毕竟我喜欢华为又不是这一本书的事情……

    ……

    浑身的外卖员坐在马路牙子上,他手中拎着的塑料袋已经完全被雨水打湿了,甚至连袋子里都是水。显然这一单因为超时被取消了。

    尽管他经手了无数香气四溢的美食,但他自己的午餐却非常简单。

    一个迟到的纪念日礼物,但今天的他没有迟到。

    在《dreapossible》的歌声中,镜头被逐渐上移,移向天空,蓝天白云下浮现出文字:

    其实在决定高峥代言华为的时候,我已经给华为想了一个广告剧本。

    但可惜小说篇幅和时间线的缘故,没办法用。

    干脆就放在后记里当一个彩蛋吧:

    ※※※

    《华为广告相伴篇》

    被雨水填满了额头皱纹,发白胡茬上挂着水滴的外卖员瞥了一眼跳出来的这条信息,却没注意前方路况,车轮突然打滑,然后滑倒在地,还好箱子里的餐盒没有摔出来。

    于是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汗流浃背的高峥正在自行车健身器上咬牙蹬着,身旁是他的私人体能教练,一脸严肃地盯着他。

    外卖员与他的妻子和儿子一起站在了某著名大学门前,今天的他身上没有穿那件有些油腻的外卖冲锋衣。

    akepossible

    一位音乐学院的女生在钢琴课上频频出错,被教授骂得狗血淋头:“距离演出只有一周时间了,你这个状态还上什么台?上去丢人现眼吗!你丢得起,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随后当着班上其他同学的面把这位女生轰出了琴房。

    ("小说")手打更新

    在大家惊愕不解的眼神中,女生抿着嘴唇,沉默无语地低头走了出去。

    琴房门在她身后轰然关上,她却没有回头,而是掏出华为某款手机,上面显示出一条二十分钟前的短信:

    “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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