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还是不收?这是个问题,一个纠结的大问题。
转头看去,不知何时,江雪脸上多了块粉色的纱巾,将她的绝世容颜挡住大半,一层轻纱,又是一种别样风景。吾草,这小女人一条纱巾,就象换了个人似的,不同的风情同样的诱惑啊。
“小凌哥,你看起来学的很快,身体的韵律很好,和乌云配合的很默契。”江雪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第一次骑马的人她见过不少,这么快就进入状态的,方凌云是第一个。
“啊……还好。”方凌云满肚子强盗思想,考虑着是不是要作一回禽兽,反正江雪是送上门来的诱饵,吃了也就吃了。根本就没想过骑马的问题,身体自然而然的随着乌云的快速跑去轻轻起伏着,一点都没感觉到累或者难受。
“小凌哥的进步好快,这样一来就容易多了,尽快过黑风口,之后休息几个小时,天亮再走也来得急,没准儿明天晚上就能到乌家堡。”江雪眼中的那一丝异样,被敏感的方凌云捕捉到了,这心里象吃了蜜似的甜,一个小恶鬼从心灵深渊里跳了出来,挥舞着钢叉:抢走她,抢回家当媳妇,娶江雪,不要乌家小公主。
不行受不了拉,要转移思想,太龌龊了,哥是半个好人来着。
轻咳一声:“江雪姑娘,这黑风口很可怕吗?”
“小凌哥太客气了,叫我雪儿就好,说起黑风口,有句老话叫作十过黑风口,八九入狼口,那里的草原野狼很多,也很凶猛。”
雪儿!还没叫呢,方凌云的骨头就有点酥了。
“还是叫江雪姑娘吧,还要多久能到黑风口?枪在哪儿呢?”方凌云努力抗拒着心中的小恶魔,最好能打几枪,分散一下注意力。
“在马背上的行囊里,子弹足够用,小凌哥要试枪吗?”
“嗯,以前没用过枪,试试也好,省的到时候拖你后腿。”方凌云可不认为江雪不懂枪,住在北疆的居民,是国家认可极少数可以执枪的国民,毕竟这里地广人稀,野兽很多,没枪没办法生存。
当然,从法律上讲,不管你是哪儿的人,只要是国民,执枪就是违法的,事实上在北疆、冥hn藏等几个省份,有枪的居民很多。
转身从马屁股上的包里翻出两只大手枪,方凌云不是军迷,不认识手中的武器,直觉告诉他,这两把手枪个头大的古怪,和他所知的手枪完全不同。
“小凌哥,这是达达手炮,十二毫米口径,小口径的手枪,在这里不好用的,射程太近,威力也不够,打在狼身上狼会忍痛继续扑上来。达达手炮的威力大,射程远,可以在八十米外,打烂狼头,缺点是后座力比较大,不容易射的准。”
手炮,这名字够威猛。行囊里除了两只手炮外,还有四个弹夹,六盒子弹。
“小凌哥第一次接触手枪?”
“是的。”
“很简单的,小凌哥这么聪明,一学就会。这是弹夹,从这里插进去,拉动枪栓,这里是保险,推开它,对准目标就可以射击了。”
嗯,是挺简单的,男孩子就算不是枪迷,也见过影视剧里开枪的动作,上弹夹,拉枪栓打开保险,提醒自己枪不能对着人和马。
“会不会吓到马儿?”方凌云的心还是挺细的,第一次骑马,乌云很给面子,如果惊到它,就别想着要脸了,它会帮你把脸按在地上摩擦。
“放心吧小凌哥,它们早就熟悉枪声了。”江雪笑着说道,还好有轻纱遮面,要不然方凌云又要把执不住了。
“那我就试试了。”干枯的草原上没什么合适的目标,随便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