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爆喜,春色无边……
方凌云觉得全身有用不完的力气,窗户外却不合时宜的传来两声轻咳,在乌江雪急促的喘息声中,方凌云加快了速度。
一声娇啼,两人完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刻。
乌江雪就这么光着身子,跪在床边,帮方凌云穿好衣服,痴痴的看着他,在窗外不时的咳嗽声催促下,咬着嘴唇,直到血肉模糊一片。
“小凌哥,去吧,我等你,无论多久。”
方凌云第一次觉得被感动了,这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情绪,跪在床边送别的乌江雪,已经不能用单纯的‘美’来形容,‘性感’这个词汇,方凌云连想都不敢想,那是对她和乌家的亵渎。
“我会活着回来的,我保证。”方凌云坚定的说道。
“嗯。”
方凌云转身走出房间,在主卧室里,门开着一条缝,江晓霞目送方凌云远去,心疼的厉害,嘴唇上一片血迹。
天杀的,为什么让女儿走上她的老路,走所有乌家女人都要面对的那条不归路?愿老天保佑,小方能象东哥当初那样,安全归来。
老天爷挺无辜的,一会被骂,一会儿让他保佑。看来,老天爷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乌百烈一身戎装,两腿上各插着一只手枪,背后一只突击步枪,胸前插满了弹夹,挂着十颗手雷,还有零零碎碎一大堆方凌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
“小方,你用什么武器?”
“达达手炮。”方凌云只用过这一种,也只会用它。
“嗯,防弹衣给你准备好了,最新型的反爆式防弹衣,去年才研究出来。”
“嗯。”稍远的地方,方凌云听到直升机的轰鸣声。
百米之外,一架全身漆成乌黑色防反光涂装的大鸟儿,正发出阵阵轰鸣声,比起同类型的直升机,它的声音要小得多。
大鸟脚下,四名全副武装的年轻战士,脸上充满着惊喜,在接到通知那一刻,休假的战士们疯狂了,可以和方家战神并肩作战?
天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诱惑力的,就算死了也值啊。
“敬礼!”声音并不响亮,却极有力度,听得方凌云心脏随之鼓动。
方凌云不会敬礼,别以为看过影视就会了,军礼的讲究很多,外行人敬出来的军礼,肯定是不伦不类的,方凌云有自知之名,冲着四位战士微微点头,算是还礼。
果然,这四位战士得到方家小战神的回应,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这会儿让他们上战场,就算面对一个师的敌人,他们也能杀个三进三出。
当然,他们不会面对一个师,连一个营都没有。北疆部队面对的是恐怖份子,象乌家这样,有权越境作战的守护之家,通常以捣毁恐怖份子训练营,斩首恐怖大头目为战术目标,面对的敌人,最多的时候也不过是连级单位。
四名战士,乌百烈,再加上方凌云,这就是一个六人战斗小组,是最常见的突击小队。再加上一架大鸟,有空中支援,有地面行动,再加上指挥中心的信息,可以完成绝大部分的任务。
“等我一分钟。”方凌云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跑向公府,刚才开会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大木箱挺合适的,空间里就缺这类东西,拿了先用着没事吧。
一分钟后,直升机升空,乌百烈什么都没问,提着个大袋子,从里面取出防弹衣,帮方凌云穿戴上:“小方,这是最新的反爆式防弹衣,和凯夫拉不同,不是靠纳米纤维,是由一千六百个反爆石片和钨丝串连在一起的,样子和古代的锁子甲有点相似。它的防弹原理是,每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