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他从小就是公爵,公爵就是他的名字。
他是帝国的大贵族,紫荆花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他的母亲,上一任女大公死于男仆的肚皮上。
那是一个骄傲到临死也不承认自己有了致命疏漏的女人。她死时还很年轻,她咬着那名金发男仆的脖子,嘴里渗出血来。
在小时候,她是公爵最敬佩的人。后来,她成了公爵想要打败的人。
她不屑于掩藏自己享乐的欲.望。她在死时教会公爵一样东西——小心那些耀眼的人。
因为他们的外貌会让你失去警惕。谁能想到那名金发英俊的男仆一点点地改变自己的体质,花费了数年好让光明魔法都检测不出他体内的毒性呢。
公爵从此对金色充满厌恶。
他和女大公一样骄傲,这种不合时宜的骄傲时常打碎其他贵族虚伪可怜的面具,让他成为一个特立独行的贵族,被隐约孤立。
他也从未想过要融入那些复杂的圈子。反正他是大贵族。即便帝国分崩离析,他依然是大贵族。贵族的底蕴不是那些突然崛起的王室所能懂的。
王室的公主是一个自视甚高的女人,她据说想成为女大公那样的帝国传奇,为了显示自己与其他胸大无脑的公主不一样,她经常往皇宫的图书馆跑,查阅那些珍贵的典籍。
可是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光明是从黑暗中诞生的。
但公爵知道,那是一个贫民窟的孩子告诉他的。
公爵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那一个稍微体面点的平民都不会踏足的地方,可能是命运的指引吧。
他看到那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站在垃圾堆上俯视众生。
公爵心想,一身破烂的他比打扮精致的自己还要更像个贵族。
他往这里看了一眼,嘴角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那种笑容公爵只在王廷的那些老狐狸脸上见过。
于是公爵上钩了,他问:“一个人要打败另一个人,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吗?”
贫民窟的孩子笑了笑:“活得比他久。”
公爵一愣。这样的话,他已经赢了。因为女大公已经死了。
“怎样能让一个家族繁荣?”
“有一个脑子没有坏掉的继承人,有一个足够强大持续繁荣的敌人。”
“一个家族继承人是否应该具备一些诗人一般的浪漫气质呢?”
女大公曾大笑着对他的儿子说:“你要是没有睡.遍帝都所有的贵族小姐,你就不配做紫荆花的继承人!当然,你高兴的话,那些男人的屁.股也可以是你的!”
贫民窟的孩子想了想,回答:“一个在床上身经百战的贵族未必会比一个在战场上杀敌无数的将军逊色。”
多么奇妙的答案。公爵觉得他的回答透露着一股黑暗的阴谋味道——他不知道那其实叫做厚黑和不要脸。
“贵族该不该相信他的盟友?”公爵像请教他的祖父那般问道。
“贵族的盟友不是在你陷入危险的时候帮助你,而是不在背后捅你刀子。”
公爵向前一步鞠躬,在他身后,站着整整一列来自紫荆花家族的徽章骑士,他们头盔上的羽毛随风飘扬,威风凛凛,然后他们同时下马向这个小主人认可的人表达敬意,即便那是一个贫民窟的人。
“帝国四公爵之紫荆花公爵,第二十代继承人,莱因哈特·冯·波黑尼亚。”
贫民窟的孩子从垃圾堆上跳下来,伸出手:“来自贫民窟的一个演说家,陈瀚,同样来自一个你不知道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