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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詹一美
国人特有的口音,“我不会伤害你,你不想记起来的,我也绝不会提起,好吗?”

    相比起任何人面临这种情况都会好奇过去,她反而对过去没有任何兴趣。

    莎莉丝的身形原本就属于瘦高型,但因为哥谭的事件,她回到纽约以后几乎瘦到了病态,细细的骨头异常明显诡异,即使过了一年,看起来也并没有好多少,只是没那么病态了,但将她抱在怀里的时候汤姆才惊觉,她消瘦得令人心疼。

    没有回应的沉默。

    第二天一大早莎莉丝就离开了,留了一张纸条,简洁明了地表达了她有事先走了。

    其实有点失礼了,不告而别,显然是不想,或者,不敢面对他。

    而那边的莎莉丝则是到了另一个片场。

    她先前接到了一个好莱坞著名导演的邀请,是一部小说改编的电影,请她来客串一个角色。

    其实那位导演也犹豫了许久才联系她,毕竟她是权势滔天的凯霖女儿,很难说会对拍戏有什么大的兴趣,而且她是圈外人,未必就能把握好这个客串角色,即使不是主角,但也不该太过草率。

    但这个角色已经筛选过很多好莱坞大牌女星了,要么是不够漂亮,要么是演不出来,因为这个角色的原因,机也没开,一直拖着,直到有个见过莎莉丝本人的工作人员试探性地给了那位吹毛求疵的导演一个建议。

    几乎完美贴合,只需要莎莉丝本色出演就好,因为那个角色就是一位首富的女儿,因为钱权加身,带着高位者的独特气质,而且,从那本小说来看,这个角色让人印象深刻的,不仅仅是那令人咂舌的奢侈,还有世所罕见的美貌,就单单凭这个,刷掉了很多女星了,并不是那些女星不够漂亮,而是风格不对。

    像斯嘉丽那样的性感美人,演这个角色活脱脱的出戏感。

    所以当导演看了莎莉丝的照片以后,当机立断,要让她来演了。

    但因为她的身份,犹豫了几天,还是给她发了邮件,没想到对方答应得那么容易。

    所以当她来到片场以后,导演就过去亲自给她讲戏,每一个细节都讲得很清楚。

    其实并不是多难,这个角色戏份也不算太多,但全都是和詹姆斯·麦卡沃伊的对戏,而吻戏和床戏则占了大头。

    她第一次客串角色,就是和一个手握无数大奖的明星合作,但却没有一点紧张不安,反而有种高位者的惯有自信与游刃有余,导演默默地觉得自己果然没有选错人。

    而今天拍的第一场,是他和她在图书馆里悄悄约会的戏,在将剧本和台词反复琢磨过以后,再加上导演的细心讲解,经过几次练习,确认她没有问题以后,所有设备就开始就位了。

    那个被人称为一美的男人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嘴角勾着笑,眼睛里有着犹如星辰大海一般的颜色。

    她得承认,他的确很美。

    于是她回应一个笑容,声音甜软,仿佛蜜糖一般,“先生,你美得让我想一吻芳泽。”

    “那你很快就能做这件事了。”他的声音很好听,并不像是汤姆那样磁性,反而柔和得多。

    的确,他说得没错,这场戏有吻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