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院子里的树撑起一条倾斜的林荫道,阳光稀疏地漏下来,地上斑驳的光影恰如他此刻的内心,半明半暗。
秦方越抬头看被微风吹动的绿叶,摇晃的树叶是地上光影变幻的源头,但没能给他的迷思一点头绪。余光瞟到什么,秦方越倒回两步,一只胖乎乎的小鸟安稳躺在他这个人类的视野里,在树上睡得正香。
那截树干分枝宽而扁,离地不高,中间微微向下凹,小鸟就躺在凹陷处,好像那里是它的小床。秦方越知道鸟有站在树枝上睡觉的,有趴在窝里睡觉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躺着睡的,如此人性化,他多看了几眼才确定这只鸟不是伤病或死了,就是在睡觉。
低处的风打个旋掀起它顶上的树叶,一束橙黄阳光倾泻下来,仰卧的小鸟侧过头,藏在黑色短羽里的眼皮似乎动了动。它没有睁开眼睛,只用后背蹭着树皮挪动,要躲开阳光的照射范围。
秦方越眼见它快要掉下来,沿着下坡紧走两步,来到那棵树下的同时张开双手。小鸟却似乎有第六感,蹭到树干边上就停下,一个翻身又滚了回去,根本不用他接。
风停,树叶回落,它继续在阴凉里睡得安稳。
秦方越失笑。
野生动物大多警醒,睡觉时也留意着周围,一有风吹草动立刻跑路。他已经站在这么近的距离,树上的鸟儿却似乎把他多年警察生涯凝练出来的气息当做没有威胁的轻风。
这只鸟是招待所里的常客,早已不怕人,还是这种鸟性格都亲人?
也许是后者。
看到的第一眼,秦方越就认出这是一只大山雀。他没有观鸟识鸟的爱好,不过这种鸟他实在熟悉,曾经专门了解过它们的资料。
妈妈还在世的时候,秦方越也认识一只大山雀。说“认识”,是因为他觉得那只大山雀就像他的朋友一样。
那时候家里虽然也没什么钱,但妈妈的关爱弥补了一切,秦方越同别的孩子一样,天真而快乐。当一只小鸟站在窗外歪着头看他,他觉得小鸟是在好奇,友好地伸出小手和小鸟打招呼,邀请对方到家里来。
小鸟真的应了他的邀请,然后喝了他的水,吃了他的饼干,叉着小细腿儿踩了他的床,用毛茸茸的翅膀碰了他的手。
“你从哪里来?你的爸爸妈妈呢?你家在树上吗?”他问小鸟。
小鸟不回答,看着他玩拼图,他找到了缺失的那块,小鸟蹦着叫:“仔嘿,仔仔嘿!”
他感觉到小鸟的开心,并提出叫它“嘿仔”。小鸟没拒绝这个称呼,每当他叫嘿仔,都会给他回应。
一段时间里,嘿仔经常来找他,他们一个说人语,一个说鸟语,彼此未必真懂对方的表达,但相处愉快。
有一天,他在房间等很久都没有等到嘿仔,第二天同样。妈妈说,小鸟和父母搬家了,走得匆忙,来不及向他告别。
后来,妈妈也离开了,爸爸扔掉了他的拼图,街上的小孩嘲笑他,原因之一是他说自己有一个小鸟朋友。
再后来,他也明白了,小鸟的寿命很短,而即便在那短暂的生命里,也有旦夕祸福。
回忆只是一闪神,过去的伤口哪怕留下疤痕也不让人在意,只有柔软的片段依然具有牵动人心的力量。
树上的大山雀比小时候那只要大些,胸口的鹅黄绒毛和黑色“小领带”则别无二致。随着呼吸,小领带一起一伏,让它看上去像个忙累了倒头就睡的上班族。
秦方越不再停留,走开时没有特意放轻脚步,觉得再大点动静那小家伙也不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