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军户耕种的田地(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正役仍要承担。”
说实话,这些制度是考虑到军户不能自给自足,一户出丁受到各种苛捐杂税而所得不能相抵,继之牵连、拖累全族这种情况,是朝廷相应的措施。
不过很可惜,万历朝这种极好的措施,在实际执行中并未贯彻到底。
这个措施,自宰辅张居正死后便无人再提,军户的杂役负担并没有减轻,反而相应赋税越来越多。
朝廷上,虽然想极力的为下面减少负担,但是由于财政的逐年破产,尚且无法维系填补三大征对地方造成的损耗,对于地方军户的补偿更是供不应求。
万历一朝,由于前十几年张居正的全国性改革,为朝廷积累下了许多的财富和民心。
这也使得万历末年虽然明军在辽左、西北一带的流寇、贼虏、蒙古方面细节上常有失败,但总体上来看,朝廷仍是不可撼动。
到如今崇祯朝以后,对于军户出丁是根本就没了任何补偿,因为当时崇祯初年的朝廷,就连正兵和卫所的军饷、衣甲都已经不能凑齐,时常因此发生兵噪、炸营等事,更何况那些地位低下的军户。
士人常说粗鄙武夫,但是相较于那些真正的兵,这些基础庞大却四不像的军户,甚至不够格被称为“武夫”。
在出丁同时,社会地位上,军户亦低于一般民户和官兵。
就连民户对军户也时常鄙夷嫌弃,就像文人和兵伍的区别,民户若与军户通婚势必连累自己的子女和全族。
军户丁男仅许一人为生员,民户则无限制,正军户五丁以上方许充吏,民户二丁以上即可充吏。
民户有罪,往往以充军处罚,军户则不许将子侄过房与人,防止后代因此脱免军籍,钻了军户大家庭的漏子。
兵丁征戍远方,军装盘费数目很大,洪武、永乐时朝廷尚能充足保持军户们的军装盘费,但自万历末年以来,朝廷所给便是杯水车薪了。
就拿万里末年的萨尔浒之战来说,朝廷调动了自三大征以来人数最多的八万多人,想要直接将有些崛起势头的建州剿灭。
尚且不说成败等事,只说这八万多大军的组成成分,可战的精锐正兵实际上只占据了其中很少一部分。
当时延绥镇、宁夏镇、甘肃镇、固原镇四处,发兵共约两万五千人,但是又分正兵、卫所兵和基本军户。
这大约两万五千的四镇兵马,真正吃饱穿暖,勉强能从朝廷那边拿到补偿有些战斗力的正兵,其实只有万人不到。
余下那些,一小部分是源自四镇各卫所调派来的卫所军,万历朝对卫所多多少少还有些补偿,算是个安慰。
那些人数杂多,在军中往往充当劳役而非主要战力的军户,打一次仗,他们不仅得不到任何好处,军功也完全不会分摊到他们头上。
更令人寒心的是,就连他们全部的出征盘费也是完完全全的自给自足。
崇祯皇帝此番在永平府的试水,实际上就是想看看会遇到什么阻力,若军户制度不有所改观,再怎么搞也只是一时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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