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还不等她把这个决定告诉啸天, 就有人上门想要带走它了。来人是刑警队的江副队长江连城,曾经死活要把小黑要走,这会儿他又看中了啸天。
“你听听, 你听听, 啸天,这名字听着就像我们警队的人,不, 是犬,更别说它还立了这么大的功, 天生就是吃我们这碗饭的!”
江连城笑眯眯的围着啸天转了两圈,啧啧称奇, “其他的都可以训练, 但这种天生的察觉罪犯的敏锐感, 可不是每只狗子都有的。”
也不知道为啥这么好的狗子, 每次都是被初语先发现呢?他都第二回来要了, 第一回是小黑, 这回是啸天,下回再有其他的, 他也没那么厚的脸皮来要了。
初语哭笑不得, 不过她还是尊重啸天的意愿, 啸天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她就养着它。
初语把这话跟啸天说了之后,啸天犹豫了一下,就选择跟江连城走。它是很喜欢初语,毕竟能跟动物对话的除了她也没别人了。可是做狗子也是要尊严的,尤其是它还是一只男狗子,怎么能让小姑娘白养着呢?所以它选择自己养活自己,进了警犬队,那也算是凭本事吃饭了呢。
于是,啸天怀着这样崇高的理想,跟江连城走了。
只要不是在外流浪,它能有一个好归宿,初语就替它高兴。
又过了半个月,高考成绩出来了,萧云笙考的不错,分数足够他上省内的任何一所重本了。萧家打算给他庆贺一番,也邀请了初语。
初语实在是没心情去,简亦承至今没有消息,她心乱如麻,这种喜庆的场合,她丧着一张脸,不跟砸场子似的?
所以她只送了礼物给萧云笙,人并没有过去。这段时间萧云笙经常来她店里,多少也知道一些,所以也没有勉强她。因为他知道,即便她不去,她也是真心为他高兴。
又是一个月过去,简亦承却仍然没有消息。这个时候,初语就无比的后悔,为什么当初简亦承提出去拜访他家里人的时候,她没同意。不然现在也能找到他们家里打听打听,他究竟在哪,亦或是……出了什么事。
初语躺在摇椅上,看着窗外发呆。盛夏的炎热,让人提不起精神来做事。况且,她也没心情去做什么。
店里开着空调,四小只都是昏昏欲睡。店外则是热浪滚滚,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别说人了,连个鬼影的都没有。
初语眯了一会儿眼,忽然听到外头传来汽车的声音,她忽然惊醒,往窗外看去。不是她听出了什么,而是已经习惯了,一听到车响,就先去看看是不是简亦承。
无数次失望的收回目光,然而这一次,她却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人,满面风尘,眼底带着血丝,下巴上冒出青色的胡茬,看起来十分憔悴。却在看到初语的那一刻,立刻露出一个笑容。
初语不敢置信的看着他跑过来,脑子里已经停止了思考,甚至忘了从躺椅上起身。
直到简亦承进来,用力的抱住她,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回来了……”初语才知道这不是在做梦。
她预想过无数次如果他回来,她一定要狠狠地骂他一顿,骂他为什么让她这么担心。可真到了这一刻,她却什么埋怨的话都说不出来。
她反手抱住他,热泪盈眶,“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简亦承这次跟其他同事,秘密调查了四个多月,终于将这伙贩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