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骑马最快,但是显然不可能。
毕竟四个人中有三个不会骑马,那么唯一能考虑的交通工具就是马车了。
尽管丁烛并没有把天子赏赐的金银全部放进那个包裹里,但是也足足放了将近二百两的银票在那里,这笔钱对于曾经的林家何家这样的大户人家来说实在是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一般的人家简直是一笔这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巨款了。
有了这笔银子,他们想要购买一辆马车简直不成问题。
丁烛在已经趴在柜台上打盹的小二面前放下了一锭五两的小银锭子,那个原本还昏昏然的小二顿时就惊醒得连眼珠子都瞪得跟探照灯一样。
“客官,客官,有什么需要小的帮忙的,尽管开口!”
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人诚不欺我。
在客栈里的小二果然个个都是耳听八方眼观四路的人物,这四人走的时候正是小二忙碌的时候,可是也绝对不耽误他将这几个人的行踪说了个清楚。
这几个人果然是买了一辆马车朝着西边去了。
西边?
丁烛只觉得非常有意思。
要知道这一波发配的人员全部都是往西边走的,按照一般人的思维,在这种情况之下肯定是要往另外三个方向走更安全,可是他们却偏偏往西边走,这是所谓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吗?
夜色中,丁烛骑着一匹马在旷野中奔驰,充满了凉意的风肆无忌惮的打在了她的脸上,将她一头长发肆掠得略有些凌乱。
跟上一次夜里骑马去皇城不一样,那时候丁烛听着身边塔塔的马蹄声,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可是今天,在这旷野中在听那清脆的马蹄声,她却只觉得心情说不出的轻松和惬意。
丁烛的马是一匹好马,这匹马虽然不能日行千里那么夸张,但是经过一天一夜睡足饭饱的修养,现在正是精力最为旺盛的时候,只要丁烛给了它一个方向,它就能肆意狂奔。
黄土弥漫的土地上有着纷杂的各式痕迹,车辙有之,马蹄有之,当然最多还是数量众多的脚印。这么多的痕迹交杂在一起,让人根本就分辨不出目标在哪里,这也是林逸凡选择走西边的原因之一。
走这边,他们的车辙印很容易就被掩饰掉,根本找不到,就算丁烛想要找也非常的困难。
只可惜,他们忘记了一件事。
既然他们的马车是跟着发配的大部队再走,那么就说明他们这辆车一定会被众多的人看见。
这种情况之下,只要丁烛问一问,他们的行踪就会清清楚楚的了,当然,问官兵自然而然少不了的是金银,林逸凡和陈琳以为自己拿走了丁烛所有的钱,只可惜,丁烛却从来不是一个会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人。
只要手里有钱,哪有问不到的人?
“快点!这位大哥,我们真的赶时间!”快要露出鱼肚白的管道上,尘土飞扬中,一个长相俏丽的女子掀起了车帘子,对着外面赶车的车夫急促的催促着,如果仔细分辨的话,能看到她的长发下耳垂上是受了伤的。
“我说这位大姐,你也看到了,我这已经是连夜跑了一晚上了,就算我这人受得了,马也受不了不是,你就不要催了,我一晚上何时歇下来过?”
“不是我不懂你辛苦,这位大哥,这不是我们家爷伤的实在是重,要到前面镇子就医,若是再不到……”
“绿柳,再加二两银子给他!”车里面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