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更多的是和思乡联系在一起,充满了文人的雅致,只是,让一群祖祖辈辈在同一片土地里刨食的泥腿子去千里之外安家,这对于当时的刘毅云一家无疑是天方夜谭。
“故土难离啊!”周航叹了口气,在正常的时空中,明末的民乱起于陕西,盛于陕西,终于陕西,这也可以说就是流民的局限性,这半辈子没出离开过家乡的农民怎么会有勇气跟着官府走到千里之外的异乡去讨生活。
但是不出去,就只有等死,朝廷再厉害,也没有办法在短期内调运这么多粮食送到陕、山之地的各个城池去,哪怕是喝稀粥,粮食都不够,那只能等着饿死,可谁又愿意死呢,趁着还有力气,民乱爆发了。从北面的榆林府到南面的汉中府,从西面的固原府到东面的太原府,都被乱民围攻,朝中大惊,立刻从山东、湖广等地调集军队镇压乱民。
“我爹也在乱民之中,他抢了不少粮食,我娘,我,我两个弟弟很久没吃过饱饭了,那一顿饭,居然有肉,还是大好的肥肉,我牙齿咬在肉上的滋味,我至今还记得。”只是,短暂的幸福很快就消失了,朝廷的军队不是这些无组织的乱民可以比拟的,很快,大部分乱民都被杀,刘毅云的爹娘都死了,两个弟弟也死了,只有他一个人,稀里糊涂的被一个军卒捡了回去当养子。
“我干爹说,捡到我的时候,我比他手里的火铳重不了多少,当时以为我肯定活不过一天,只是因为于心不忍就给我喂了点米粥,结果我就这么活了下来。”活着,总归还有希望,民乱平定后,刘毅云就跟着他干爹回到了山东的卫所,在十五岁那年,刘毅云以卫所预备总旗的身份考上了崇州水师学堂,这在他那个小卫所,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哪怕是在整个山东使司,考上甲等学堂的人也不过一手之数,而在南直隶,考上崇州学堂的,就有数百人之多,这是刘毅云第一次知道,这世上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