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龙时,才察觉出了不对──龙身极长,分别坐於首尾的话,说话都要扬着嗓子,温语很不讲究地将撕开长裙,撕成高叉的款,一对白且细的长腿往龙头上跨坐,俯身问道:“我可以抓住你的角吗?”
“……可以。”
柔软的小手捏住龙角,她回首道:“你俩坐到尾上去吧,我不想当你们的电灯泡。”
头一次骑龙,席妙妙乐得找不着北,自是说什么都好,封殊怜悯地看了眼急得满头大汗的伏云君,传音入密一句‘爱莫能助’,就死道友不死贫道地拉着女友坐到后边去了。
伏云君焦虑得要掉鳞片了。
他起飞得慢,温语更不畏高,尚有余力停伏在龙鳞之上,下巴抵着软鳞,夜凉如水,冰凉的鳞片贴了一会,竟发起烫来。他不言不语,她却不想一路沉默无话,噫地笑了一下,坏得人心头直跳:“害羞了?”
“……”
“这么怕我?”
“……”
“你再不说话,我要咬你了。”
龙角和鳞片一样,白生生像玉制而成,流转着淡淡白光,非任何模型或是cg模拟出来的美,温语往前挪了个身位,思索照刻,见他真的不说话,竟一口就吻了下去,嘴唇所碰到的地方,飞快发烫。
“你别碰我的角!”
伏云君再也憋不住,气急败坏地制止她的举动。
夜空荡出银铃般的笑声,如此熟悉。
神仙没有时间观念,一切彷佛都发生在昨日,伏云君觉得自己又被玩儿了。
赌咒发誓过再也不上凡人的当,如此这般,游戏仙间还比较好,就像,发誓再也不去隔壁班偷看那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让人沦陷的不是漂亮,而是特别。
当意识到一个人对自己来说是特别的时候,他就占据了不败之地,永远对你有生杀予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