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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真相:吴恨先生的遗信(一)
陈哲这三分钟是在脱衣服呢,其实陈哲已经行凶归来了。还有,这里便用到了我燃放鞭炮的第二个作用,因为曾小姐虽然被遮住了眼睛,但是却能听的到,万一被她听到陈哲离开的声音就大事不妙了。然而她却听不见,因为陈哲的声音被我所燃放的炮仗爆炸的声音完全掩盖住了。这也是在我们预料之中。

    就是这样,我们利用了这些手法轻易的将蔡小姐杀害并且逃过了你们的调查。可以说这简直是一场接近完美的犯罪,唯一的瑕疵就是我留在门把锁上的指纹了。如果没有这枚指纹,我相信我的嫌疑会少之又少。而我为何要可以留下指纹呢?关于这一点我暂时搁着不说,因为其原因牵扯到继续深入下去的叙述。

    好了关于杀害蔡小姐的凶手和手法我已经交代完毕了,接着我便要说一说陈哲先生的死因了。

    其实陈哲先生也是被我害死的。我这么说你们肯定好奇我的手法吧,因为陈哲是在我离开他家后才中毒身亡的,而且他是在自己家完全封锁着的卧室内死亡的。这么看来,我没有一丁点行凶的可能行吧。其实不然,你们信不信,由于我在离开他家前通过一段哑语告诉他了一件事就可以促使陈哲先生自杀。你们肯定不信吧,竟然会有人因为别人告诉他一件事就自杀了?

    但其实事实正是如此。至于我到底告诉了陈哲些什么,我暂时先不说。因为这件事又牵扯到我们杀害蔡小姐的动机上面。

    下面我先说一说我们三人之间的经历吧,然后你们就知道我和陈哲为何要杀害蔡小姐,而我为何又要在杀害蔡小姐之后又杀害陈哲了。

    相信警察调查出来了,我和陈哲两人是大学同学,我们都是蓝鲸大学中文系十三班的学生。

    在大学临近毕业的期间,校长引领着我们去参观了一所类似于技校的大专型学校,也就是在那时候我认识了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