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钥匙打开门,少女微微低垂着头,轻声说道:“进来吧。”
赵思东也不客气,抬脚走了进去,口中笑着说道:“茜茜,你在你们小区里的人气还挺高的啊,我看一路上差不多所有的人都认识你呢。”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少女反身关上房门,回过头朝他明媚的一笑,“在我们小区里,认识我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告诉你哦,以前可是有好多男生想追我呢!”
赵思东淡然一笑,“那是应该的嘛,谁让我家茜茜这么漂亮,就算放眼全国,也找不出几个人能跟你相比,他们想追你,也是正常的,这才说明你的魅力够大嘛!”
孙茜茜从鞋架上取下一双大号的男士拖鞋递了过来,“你先穿我爸的吧。”
然后撅起了诱人的红唇娇嗔道:“好哇,一看就知道你对我不在乎,听到有人要追我,你都一点儿不紧张!”
“哈哈,你这可是冤枉我了。”赵思东换上拖鞋,抬手捏了捏她的小瑶鼻,宠溺的笑道:“如果我紧张的话,才是真的不在乎你,因为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有多坚定,就算有人追你,你也不会移情别恋”
顿了顿又仰头摆出一副骄傲的样子:“再说,就凭我赵某人这么优秀,哪个追你的人能比得上我?”
“你讨厌啦!”少女轻轻用白嫩的小拳头捶了一下他的胸口,“油嘴滑舌的,我不和你说话了!”
说罢,转身就往里走,但眼角却怎么样也掩饰不住浓浓的笑意。
踏进客厅,赵思东四下打量了一圈。
孙家的家境在南山市不算差,但也不算很富有,属于比较一般的工薪家庭。孙茜茜的父亲是建筑工程师,母亲则是小学教师,两人的收入只能说是中等,所以家里的装修和家具都是现代简约风格的。
“坐吧,我去换一下衣服。”少女略有些羞涩的说了一句,然后扭身走进了自己的闺房,赵思东自然不好跟进去,就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突然,阳台上传来一阵响动,然后一道黄褐色的身影从阳台上蹿进了客厅里,在距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定睛一看,却是一只两三个月大的小狗,看模样,倒有些像是金毛。
所谓金毛,是指产自英吉利三岛的黄金巡回猎犬,经过多年的培育与改良,现在已经成为城市中常见的宠物犬种之一,同时也是优秀的工作犬种,特别是搜救犬和导盲犬,几乎都是由金毛和它的近亲拉布拉多巡回犬担任的。
赵思东不由得有些好奇,这只小金毛看上去品相不错,在外面至少可以卖到两三千块钱,向来节俭的孙家怎么会买这样一只小狗回来呢?
正琢磨着着,小金毛忽然汪的一声朝他扑了过来!
赵思东无奈的伸着胳膊,看着那只被自己拎着后脖子上的皮悬在空中不停挣扎的小金毛。
小家伙嘴里不断呜哇乱叫,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睛瞪得浑圆,粉红的小舌头伸出黑色的唇外,看上去要多萌就有多萌。
换好衣服的孙茜茜从房间里出来,听到小狗的呜咽声,赶紧跑了过来,叫道:“哎呀,快把它放下来,你这样提着它,它会很难受的!”
赵思东一边将它放到地板上,一边问道:“你们家怎么想起养这个了?这小家伙可不便宜啊,没两三千下不来吧?”
孙茜茜蹲下身子,一把将小金毛抱起来搂在怀里,轻轻的抚摸着它的头顶,头也不回的说道:“萩萩可不是我们家买的,它是我捡回来的。”
“捡的?”赵思东好奇的看看小金毛,“品相这么好的金毛居然有人舍得扔掉,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