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木棍站堂,是维持公堂秩序的兵器,把公堂上喧哗和闹事的赶出去,就是用这个打腿和背部。
真正用来责打的刑具,用木架放在一排衙差的身后。
棍子,板子,夹棍各种型号大小的都有,都是成2、4、6的数量排在木架上,打人的一端朝上,下面都是圆形棍头,好拿在手里使力。
如果堂上老爷说用重型,那么大一号的板子会被抛过来,丢在犯人的身前,让你看看木杖的样子,亲身体验一下打在身体的份量。
这也是问案子的一种攻心术。
若果顽抗到底的,等红蓝签子下来,就得皮肉受苦了。
不等到数量打完,熬刑完毕,这个过程是不会终止的。
一边的刑名师爷就把整个文案的过程,包括用了什么刑罚,都会记载下来。
不是电视剧里,说不到三句话,把人不分男女老幼,摁倒了就打。
官府断案,枉死了平民,上面的刑部和府衙追查下来,是要严处的。轻者丢官,重则下狱。这天子脚下,任何人违法处罚都一样。
即使是刑讯逼供也是三木之后,不得加刑。
三木,就是指一般审讯犯人时使用的刑杖、夹、桚、之具。
这里的刑杖是指责打大腿的棍杖,比竹板子的棍头大一点,还有有就是责打臀部的木板子和竹板子。竹板子是在棍头中间裂缝,嵌入的竹片头。
比木板子回力要大,打人生疼,一般用来逼供,而且板子数量打得较多也不至于伤到筋骨。
不过官府衙门的潜规则,谁历来能看得透彻。
历来数朝,官府胡乱判案,不明就里就打的多的是,冤狱丛生,民怨载道。
而且如何用三木之刑也是看官老爷心情。
历代的文献书籍,对各种刑讯的描述,也是记载的只有刑责数量,没有具体的施加的部位方式的描述。
其实都是在回避很多的东西。
就拿窦娥冤里面的杖责,看来都是板子棍子一起下的。
棍子落在大腿上,才使得肉肿。板子落在臀上,才是皮开,
往往重刑迫供,都是责打五十左右,这也是当时考察到的,一种人体能承受的一个极限。
但是体弱的人必定是有性命之忧患。遑论窦娥是女子。
这十五岁的孩子上来,县令一看就不对路,问了几句,这王树汶就结巴了。毕竟少不更事,这县衙是公堂,即使见过世面的这堂口风也经受不起恐吓。
所以马县令正因为这案子被上峰盯得紧,加上气不打一处来。
一手探过去,拿着火签就要下
这一边的毛师爷立刻就拦住,因为他在背后说过,王树汶仅仅坐牢三年,过堂不打板子,坐牢不吃苦,每天有酒有肉有得好去处安身。
这一打就乱了套了。
王树汶不知道自己这一回顶包的会是一个杀了之前商人,又抢了很多富户的土匪头子,自然不知道其中的厉害。
换这种悍匪,一定是不问是谁,上堂问明白了正主,就能打最少四十杀威棒。一般给地方搞出大事件的,这种棍杖是少不了的。
这是满清律法的规定,凡事大案的犯人归案,斗杀、谋害、抢夺、致命的,上来问明白了是这人干的,就能打了再问。
不过毛师爷是拦住后一边低声说:“这犯人已经同意直接认罪,我们就不要把事情让全部人等都知道了,何况这一伙强盗余党可能就在附近,要是闹上来唯恐对老爷不利。”
其实这马翥是个靠亲属为道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