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下楼吃早点,顺手买了本五毛钱的临江晨报。我要了一碗稀饭,四个肉包子,一边吃一边打开晨报。但突然我的眼睛就被头版上的一副画面吸引了!我他,妈,的竟然上头条了!
我揉了揉眼睛,不错!头条就是我,是我昨天站在南山公园门口的工地上,那两个混混头目一左一右的握着我的手,笑容可掬……
再一看下面的文字:南山地王暗战变明战,杜氏总裁亲临打砸场!
我强抑内心的滔天巨浪,把这个头条看了一遍。上面说南山地块本来业内传言一直是杜氏集团囊中物,但投标那天杜氏意外旁落,这让杜氏集团总裁杜子宸分外震怒,竟然不惜亲自指挥混混去打砸南山工地,以期阻滞凌天集团的施工,拖垮对方云云……
下面还配了几副小图,全部是混混打砸工人的图片,其中有一个工人手捂着脑袋,明显流血了……
我看着报纸上清晰的图片,心里被愤怒充斥着。至此我才完全明白凌梦雅为什么那么好心花五十万要我帮她做三个月以及要我出门戴什么墨镜帽子了……
连临江晨报这么权威的报纸都把我当成那个杜氏集团的杜子宸,也就是说我与他长得不是一般的像,而是非常像!不然那个报纸也不敢登出来!
也就是说,当日在酒吧凌梦雅就是看中了我这一点而一直观察我,正想找机会接近,偏偏我这时又摔破了杯子没钱赔,她正好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我为了感激加上我原本急于想得到机会的情绪,很容易答应了她的条件。凌梦雅的目的一直很明确,就是让我平时深藏在她办公室里,在关键时候站出来,让别人以为我就是杜子宸,好对杜氏狠狠一击!但这种明面上的鱼目混珠的打击和诸葛亮的空城计一样只能进行一次,如果有第二次,一旦发现对她是致命的,所以她用完我这一次后就叫离开。至于她让我回家看父母,则完全是不想让我知道事情的真相,只要过了半个月,我回到临江,那么再也在报纸上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也就是说,她养着我这么久一直是把我当枪使!而且居然还要我对她感恩戴德!
这个女人,亏我一直把她当女神!算计得真是太厉害了!昨天她在车上编织的谎言何其美妙,我当时简直拿她当观音菩萨转世……我腾的站起来,几欲想去警察部门自首。但我刚刚站起又复坐下,我这样去警察局算什么?就我穿的这身几十元钱的t恤牛仔裤,我说报纸头条上那人其实是我,警察肯定当我想出名想疯了吧?再说就是警察相信又如何?整件事情,完全没有凌梦雅的影子,法律又能对她怎样?
其实纵观这件事情,我没有任何损失,连架没打一场就得到了五十万!照常理说我会抱着后脑壳笑的,但不知怎么的,我偏偏心里高兴不起来,相反有一股怒气。说心里话,对他们富豪之间的斗争我完全不感兴趣,也不知谁对谁错,但你总不该这样利用我吧?虽然你付出了巨款,但起码应该事先跟我通个气,把事情的性质说一下,我也不会生气的……
这就是起码的尊重!但一直以来,凌梦雅对我有过尊重吗?除了高高在上的骄傲,就是甜如蜜的谎言……
四个包子我只吃下两个,气饱了。然后我直接打了个的,去了凌天集团,我要找凌梦雅讨个说法!
刚上十八楼,我就看到有不少媒体人士堵在总裁办公室门口,闪光灯喀嚓直响,只听一个记者扯着喉咙盖过所有杂音道:“凌总,对于昨天发生在南山工地上的打砸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抱歉,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