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一众圣殿骑士,伦斯特公爵号继续驶向北美殖民地。
终于,在经过近三个月的航行后,伦斯特公爵号终于抵达了纽约,这个后世的美国第一大都市及第一大港,不管是人口还是面积。
当然,此时的纽约刚刚经历了英荷战争的洗礼,英国人才接手这里不到五十年,和欧洲的重要港口相比,纽约就像是某三线县城与北上广的差距一样大到让人绝望。
至少许多第一次来波士顿的圣殿骑士就有如此感悟。
“如何,回到家的感觉?”
邓佳尔和谢依在码头闲逛,水手们正忙着把补给搬下船。
“我不知道。”谢依落后邓佳尔半个身位,他的眼中透着迷茫,神情复杂的看着往来的人群。
就在二人交谈之时,一队穿着红色军装的英国士兵拉着两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从他们身旁掠过。听着两个男子不断地哀求声,谢依下意识一甩手腕,袖剑悄无声息地弹出剑鞘(圣殿骑士手中有不少袖剑,除了抓获刺客后的战利品外,还有叛变的刺客遗留下来的,比如原著里的谢依、邓肯,黑旗里杜卡斯就曾就此做过说明)。
还没等他有多的动作,邓佳尔便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
“大师?”谢依声音中透着浓浓的不解。
邓佳尔却轻轻摇了摇头,“不要急,先听听他们说什么。”
谢依强行按捺住出手的**,凝神倾听了起来。两人都是身手敏捷之辈,特别是谢依,他要是不想让人现自己,这些英国士兵自然就不可能知道自己被人跟踪了。
金光流转。
原本色彩斑斓的世界瞬间化作了黑白两色,在谢依眼中,以英军巡逻队为中心,一个白色的圆圈悬浮在半空之中。
谢依不漏声色的溜进圆圈之内,顿时,四周嘈杂的噪音消失了,耳中只剩下巡逻队和两个男人的声音。
这一招邓佳尔听老加里说起过,但鉴于他的鹰眼的特殊性,始终不具备实施条件(使用鹰眼时,身体宕机),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邓佳尔没有跟上去,而是停在了原地,等待谢依。不一会儿,谢依满脸尴尬的走了回来。
“如何?”邓佳尔笑着问道。
“不太好。”谢依脸色难看的说道。
原来这两个家伙是惯偷,在行窃的时候正好被巡逻队抓住。当然,这些英军巡逻队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们将两人偷来的赃物瓜分一空,压根没有交还失主的意思。而且他们还想从两人身上压榨出更多的油水,由于两人拒不配合,因此他们准备好好教训这两个家伙一顿。
这才有了刚才那一幕。
“让您见笑了,邓佳尔大师。”谢依铁青着脸,无奈的说道,“一切都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犯罪、压迫充斥着大街小巷,罪恶的花朵从这片土地上不断地汲取着营养,这里的每一片土地都饱含着血泪,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身怀原罪。”
谢依当初为什么热衷于打架,不就是因为他们街道那几个混混吗?谢依不得不奋起反抗。
“噗嗤。”
邓佳尔忍不住笑了,此时的美国可不是后世所谓“皿煮的灯塔”、“人类的希望国”,这时肯不远万里来到北美殖民地的,除了流氓和人渣,就是那些对于财富有着积极渴求且愿意放手一搏的人们。在这片土地上,正义与公平从来都不是主流。
就算是美国独立之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压迫也依旧没有停止,杰克逊政府只用一招“淘金热”就几乎把印第安人逼上了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