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
罗修站在那,恍若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刘增华,早就看呆了。
他距离最近,亲眼看见那柄森白的骨刃,如同切猪肉似得斩下李赫左臂,鲜血流了一地,刺鼻的血腥味使他心底发寒,有种恶心呕吐的冲动。
“罗哥…”
这一声称呼,他却发自肺腑,或许李赫的责难是因罗修而起,但对方为了自己一言不合血溅三步,在当今社会,这种人还剩几个?
罗修瞟了一眼发呆的混混,冷然道:“把他抬下去,血迹擦干净。”
也不知怎地,那些隶属于李赫的手下,全都打了个激灵,点头哈腰,连忙照做。
狗腿更是吓破了胆,连和罗修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这人也太彪悍了吧,就算没有主战卡,对付我们也是砍瓜切菜,不费吹灰之力。’
众混混人人心里发苦,怎么好死不死来了个这么猛的家伙,恐怕他一个,就能扫灭这里所有人。
这是个讲究力量的世界,既然罗修比李赫强,那么他们肯定以罗修为尊。
就连李赫的副队长职务,怕是也保不住了。
刘增华拘谨的站在原地,突然觉得,罗修有点陌生。
除了感激之外,他心里还多了深深的敬畏。
罗修从蓦然暴起到斩落李赫的手臂,全程没有皱一下眉,地上那摊浓稠的鲜血,在他眼里似乎和白开水没什么区别。
刘增华禁不住想起大学时代看过的一篇帖子。
‘光着膀子露纹身,染五颜六色的头发,只是低级混混!’
‘真正凶残的家伙,往往都不显山不露水,外表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真正杀人的时候,却眼都不眨一下!’
‘这类人物,要不是就是组织里培养的杀手,要么就是久居高位,掌握生杀大权的巨擎!’
刘增华努力的想了想,觉得罗修,应该介于两者中间。杀手?不太像。大佬…未免太年轻了。
罗修坐回沙发,重新点燃一根烟,略带歉意的点了点头:“以后,打扫厕所的工作,你就不用干了,交给李赫就行。”
这份轻描淡写,宛如上位者吩咐命令的语气,让刘增华眼皮狂跳。
李赫,貌似是这里的老大吧?
罗修才刚来没一个小时,就反客为主?刘增华哭笑不得。
这在罗修心中,却无比正常。
就像他斩杀李赫一样,那是因为他强,弱者服从强者,天经地义。
南宇天尊纵横宇宙三百年,重生回到一个小小地球,强是应该的。
横压当世,理所当然。
假如面对一个个小小的保安头子,都得畏手畏脚,这份心志何以登顶宇宙之巅?
曾经的南宇天尊,不管去哪个星球,上面的原住民都得集体出动,鸣炮三天三夜,战舰开到星空八千里之外,一路恭迎,举民欢庆。
斩李赫一臂,是他运气好,捡了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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