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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既然逃不过
    夏颜西朝他翻了个大白眼。

    他这样是将就?!

    那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四年前,夏颜西第一天认陆明澈的时候就知道――

    这个男人有一双很漂亮的手!

    骨节分明,雅致清秀。

    那之所以会特别注意到这个男人,主要就是因为当时第一眼看到了一双特别好看的手,然后才抬眼看了他的脸。

    惊为天人。

    自此以后,便念念不忘。

    牵挂到今日。

    所以,当她知道这个男人是来找爸爸咨询一些法医学上的知识时,着实惊了一下。

    这么好看的男人,竟然想成为一名法医!!

    再后来,看到这个男人有很严重的洁癖之后,她就更加的好奇,一个长相好看、手好看、又有着严重洁癖的男人,是怎样喜欢法医这个工作的?

    一直到今天,她也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

    听着他委曲巴巴的说衣服没有换的时候,她其实心里头颇有几分不是滋味儿。

    这人就是那天之骄之一般的人物,他的衣服多到数不清,据她所知,陆明澈一个季度的衣服就可以装满她的房间,一年四季他的衣服从来不带重样的。

    因此,看到他还穿着昨天那套衣服时,她除了惊讶之外,还有心疼。

    知他如她,又怎么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

    陆明澈大概是怕她逃跑,连去商场的时间都放弃了,一直呆在她身边,宁可忍受着没有换衣服的滋味。

    连他的洁癖都抛弃了。

    人的习惯啊,在养成以后,如果某天破坏了它,你就会特别难受,很是别扭。

    尽管这套衣服干洗过了,但夏颜西还是感觉的出来,陆明澈很别扭。

    抿了一口果汁之后,她才看向陆明澈,“陆哥哥,我想去这里的商场逛一逛,买件衣服,你说…好不好?”

    这一次,无论是谁逼她离开陆明澈,她都不会再走了。

    哥哥的病需要他帮忙,而她又深爱这个男人,没有他不能活,又何必再去理会那些人的威胁?

    只要他陆明澈不让她离开他,她就誓死追随在他身边。

    既然知道逃不出他的五指山,那就在一起好好生活。

    好好过日子,因为不知道哪天她可能和他又分开了。

    倒不如…

    趁着在一起的时候,好好爱彼此,好好享受生活。

    哪怕将来有一天结局是分开,也至少曾经深深的爱过,没有遗憾。

    这么一来,她就彻底向陆明澈敞开了心扉,自己的男人自己不疼,难道让别的女人来疼么?

    等下吃完早餐,她就跟陆明澈逛商场去,给他挑几件衣服!

    让他继续保持着他良好的生活习惯!

    --------

    夏若城跟许嘉信一直跟在姚凤的身后。

    就连他们也觉得奇怪,在江城时候总是在夏若城走后杀人的那个凶手竟然一直都没有出现在姚凤身边!

    这还真是怪事一件。

    按理说,夏若城盯上的人,那个凶手都会尾随在他身后下手,可这一次是怎么了?

    对方非但没有下手,甚至比他们还耐得住性子。

    许嘉信啃了两口干巴巴的面包,盯梢这种事还真不是所有人都能干的,就比如现在的他们…

    一个是江城曾经风光一时的年青才俊,一个是陆明澈得力的助手,两个大男人竟然在街头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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