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开了眼泪。
“不要激动吗,”警察同志拿起手中的笔轻轻敲打着桌子,“我看这样吧,你们留下地址,先去收容所,这样在外面没个着落太危险,影响也不好,至少那里有的吃有的睡吗。去了后让你们的家人寄钱过来,就能很快回家了。哪儿也不如家好啊!也请你们放心,案子一破,”说到这儿,他拿起本子一晃,“就按这地址给您们寄回家,你们说这样行吗?”
以前听到过“收容所”这个词语,总以为跟监狱差不多,现在经这位警察同志一讲虽然稍稍明白了些,但一听到要家里寄钱过来,曹乐跟子庄不知哪儿来的默契,互丢个眼色,拔腿就奔出了派出所,真的害怕他们会强行把人送去。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动心或者也跑了出来,反正曹乐俩是死活不会去的,若以这样的方式回家,堂堂七尺男儿,还有啥脸面见人?就是要着饭回去,也不走这条道。无论如何也不行。其实最让人可恼的是,这案子怎么就麻烦了?在曹乐俩眼中再简单不过了。但胳膊始终拧过大腿,谁知道这警察是不是他们的亲戚,还是什么干爹干叔干哥哥呢?
逃离了“危险”之地,曹乐跟子庄抱着膀子游荡在“礼城”的风雨街头。尽管在安南,但毕竟还是初春时节,衣服已湿透,也已脏乱不堪,而且饥寒交迫,神情落寞恍惚,与街头的乞丐一般无二。漫无目的地走走停停,不觉竟转回了曾经进去吃过两回盒饭的快餐店。时已正午,店内顾客一波波络绎不绝,生意火的不行。此刻雨势又大了,曹乐俩急忙钻进了店门硕大的雨罩下,贴在一侧哆哆嗦嗦地抖个不停。显然曹乐俩影响了不时进出的顾客正常行走,面对异样的目光,只能频频报以歉意的一笑。
老板娘大概听到了顾客的抱怨,起身来到门外,一眼就认出了曹乐俩,很惊讶地道:“是你俩啊!这是怎么了?”
生意人的眼就是毒,只来过两次而且都这模样了还能认出,曹乐跟子庄讪讪笑道:“雨太大了,避一会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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