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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梦回前世之情了于此
    原本以为这间八十多平方两室一厅的房子只是自己暂时的落脚处,没想到处处都是她的所有。

    她把这里变成一个家。

    书房是最早被她侵占的。那时,她每晚都去汇乐街的酒吧喝酒,自己每晚都得去找她,去接她。她都醉死了,自己哪敢把她送回家?让她一个人留在那间空荡荡的大房子里。自己也知道她不愿意回去,她若愿意留在家里,以她的性子,怎么会跑到酒吧那种地方去?

    那时,她来这里就睡在书房的这张沙发床上,她不去卧室里睡,哪怕自己已经把睡着的她抱上床,帮她盖好被子,她一醒来就又会从床上爬起来,跑到客厅的沙发上睡。

    自己明白她除了不想霸占自己的床外,还有女孩子的顾虑,一个女孩子随便睡在一个男人的床上算什么回事?

    在姜晨曦的骨子里,她还是自己印象里那个文静,容易害羞的女孩,尽管那是她最任性,最颓废的时候。

    在自己和她确立关系后,她还是总呆在书房,她在这里学习,又或是做她最喜欢的事——静静地看书。

    厨房里自己能用到的就只有两样东西——冰箱和微波炉,后来因为她喝酒,得了严重的胃病,连饭都吃不了,就算只吃几口,她的胃就不舒服,老跑到卫生间里吐,她说也不是痛,那种感觉比痛更难受,像晕船。

    一时也治不好,自己这个厨房白痴就买了一个多功能智锅回来,每天把米和煲粥的材料一起放进锅里,调到煲粥的功能。那段时间里,她每天每顿都喝粥,每次也不敢喝多,少吃多顿。尽管自己每天都变着花样给她做,但她还是怕,喝粥跟喝中药似的,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里,她都不喝粥。

    后来她说不能每顿都吃外卖,她学着自己做,在这间不大的厨房里一阵忙活。她做的菜很好吃,特别是两人最喜欢的那几个菜。

    卧室的床不大,但没有从新换过,也没想过要换,只是加多了一个枕头而已。自己抱着娇小的她躺在床上,两人说话的声音总是小小,因为两人都喜欢凑得很近,凑近耳朵,气息喷在耳垂上,痒痒的,酥酥麻麻的,还没说就已经笑出来了。嘴巴凑得很近时,自己总是忍不住亲她,吻她。曾经无数次在这上面忘我缠绵,温柔,亢奋,忘我,柔情,自己和她在这方面是想法一样的,无论世间如何浮躁,世事有多复杂,性纯粹是因为爱。

    她说,她最爱客厅这套沙发,喜欢它复古的造型,特别是它流畅的线条,喜欢它的花色,不艳不俗,两者结合在一起,文艺清。,它又小小的,放在家里,感觉很温馨。自己也很喜欢,因为她很喜欢,她喜欢窝在上面看电视,看书,有时候自己回来,看到她已经在上面睡着了,那时自己觉得这样就足够了,自己这辈子真的就满足了。

    陈明朗在屋里慢慢走着,细细抚摸过这里的东西。

    姜晨曦就跟在他身后,陈明朗很瘦,真的很瘦,背弯了下去,腰以上的部分前倾,透过薄薄的t恤,可以看到他两边肩膀的骨头凸了出来,仿若只要在他的背上再施加一丁点力,他整个人就彻底倒下。

    “走吧”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声音里夹杂浓浓的叹息,满满的无奈。

    。陈明朗的眼珠子太过无神,甚至都不会转动,全靠僵硬的脖子,动作迟缓。他面向男人,好像很久才认出他,很久才想起自己要离开这里了。

    “好”他应了声,跟着男人向门口走去。

    “明朗!”。

    “明朗!”姜晨曦哭喊着,向陈明朗跑去。

    而留给她的只有陈明朗消瘦的背影。

    棕色的木门还是关上了,而她也停下脚步。

    听得最外面的不锈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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