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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小狗总是跟别人比跟主人亲
欲生,那生不如死的感觉痛彻肺腑,却又为何要轻易地摇曳开我心湖那一川相思的涟漪?

    转身一瞬,你凄婉的一笑,留下了万语千言个无奈,千言万语个对不起,一滴泪,就足以把我风干成一生凝视的姿态,永远的、永远的雕塑成了一具默默无言于相思河畔的忘川。

    我总是后半夜睡,身体熬不住,却总是不睡,到了3号凌晨一点多,我发朋友圈:

    我见很多女生辞职跨了大半个中国千里迢迢的去找自己对象去了,我见很多比我小很多的都结婚了,我觉得自己真的是有可能一个人过一辈子了,想想就开心。

    (我总是说反话,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爱情。我见到很多女生为了能和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辞掉自己的工作去了很远的地方去找他,我第一个单位的同事,我这个屋先前住的小女孩儿,我对门那个女孩儿,都走了,都离开了b市,去了很远的南方。这就是爱情,总是要相伴相随,人不在一处,心也在一处,心在一处,人总会聚在一处)

    继续发:以前小的时候总是想红尘做伴轰轰烈烈爱一场,现在觉得能平平静静过一生就好,一人、一书、一狗、一回忆,足矣。

    有人给我评论:你的先生还没出现呢!缘分到了他自然跋山涉水找到你的!安心等待吧。

    还有人给我评论:现在你还有个狗孩子。

    感情里从来就没有公平可言,一个人爱的死去活来,痛苦万分,另一个人根本就无知无觉,根本就不爱,一个人永远在回忆,每天想着你入睡,一个人从来心里没有过你,人哪,为什么要这样贱呢,为什么总是去爱别人,从来都没有人爱你的。我还是庆幸,我总是有喜欢的人。尽管没人喜欢我,有喜欢的人感觉很好,可是千万不要当真,那样得到的除了痛苦没有别的了,一个人不能永生永世都在痛苦当中,一个人无法承载那么多痛苦。所以,珍爱生命,远离爱情。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忘掉一个人却永远忘不掉,可是却不后悔多情长戚戚。

    3号凌晨两点了,我还在继续胡言乱语:魏则西21岁就死了,我都24了,多活的这些年其实只有痛苦,从11岁起,就只有痛苦了,也许应该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处一个对象,应该会很幸福的,只是那个时候太害羞,后来就永远都没人喜欢我了。

    我21的时候,遇见一个15岁的女孩,她看起来非常成熟,像25,那个时候她看起来比我大好几岁,但她很漂亮,胸非常大,尽管胖,脸蛋却化的很漂亮,我很后悔没有每天记日记,以前的事情我都想不起来了,可我又不想有以后,只想回忆以前,可我记性不好都忘了。

    11岁以后我开始厌世,12岁时我每天痛苦,15岁时我一直以为我还是12,别人问我多大了,我都得自己算一算,因为我也忘了,18岁时上大一,22岁大学毕业,又他妈过了两年了,真没劲,大家都学业有成,事业有成,爱情甜蜜,不知我他妈的在这世上瞎活个什么劲,丢人现眼活了二十四年,不说对象,连朋友都没有,世上最招人烦的人了,你自己都不喜欢你自己,谁会喜欢你呢。?

    凌晨3:30:雨一直下,细雨中的思念,在这个世界上,你喜欢上任何一个人,都是非常不值的。

    我一宿都没睡,我想到温文凯很痛苦,我,痛苦,痛苦。

    3号下午一点,我发:这风雨一夜未停,我一夜未眠,希望狂风冷雨永远不要停。

    下午五点,我又发:杨过说,人生匆匆数十年,唯有情字亘古不变。

    一个女人总是想要感情和爱情,不知一个男人想要的是什么。

    16:55,想起第一次吃三只松鼠的时候,第一次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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