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俩人有商有量,倒十分融洽。大部分时间当然是短腿的郭兰明大步追着郭宝煜跑,根据郭兰明自己的目测,大致是自己三步,郭宝煜俩步,所以郭兰明觉得自己绝对比他更辛苦三分之一,照这么算,她觉得自己务必要比他多吃三分之一才能维持体力。当然她也将自己的这个算法付诸行动,只是每每都用不着她主动说,郭宝煜救主动递过来:“你多吃点。”
搞得郭兰明反倒觉得自己过分了,刚开始还非常之不好意思,慢慢这种不好意思就成了理所当然。
前前后后,郭兰明将日出日落记得清清楚楚,六天了,这六天她就是吃饼喝水,外加一次小野鸡,一次小河鱼。这小野鸡小河鱼还是自己软磨硬泡,赖地上不愿意走,才使得郭宝煜不得已去捕获而来交个差的。一路上他就只顾着赶路,完全不花心思在伙食上,郭兰明对此感觉异常生气。
总算来到落栖郡,郭兰明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内心异常激动,这可比西凤岭要大得多。
“哥,我们找个填肚子的地方吧。”
透过嘈杂的谈话声,叫喊声,郭兰明扯着嗓子对着郭宝煜喊道。
郭宝煜看着头发凌乱,衣衫脏旧的郭兰明,对比街上其它人,她满身尘土,显得疲惫不堪。
郭兰明见他不答应,立马连蹦带跳跑到他身边,拽了拽他的衣袖,把他的魂给拽回来了。
“好”,随手指了指路边的小桌子。
郭兰明立即头一转,摇摇头,她不要吃在灰尘里的路边摊,等下东西味道都还没吃出来,满嘴都是泥土了。
郭宝煜没理会,人就要往小摊桌子边坐。郭兰明赶紧拉住他,指了指对面的二层小楼,“哥,那里,我们去那里好不好?”
“客来酒楼”郭宝煜轻轻念叨。
郭兰明殷切的眼神看向他,使劲点头。那里面吹拉唱的声音随着菜香都飘出酒楼,直扑郭兰明的鼻子,她觉得就应该在这样的地方好好的美美的吃上一顿,以慰藉自己的五脏六腑。
郭宝煜又把郭兰明从上到下审视了一番,除了头发乱,衣服脏旧,连脸上都黑乎乎的,一双鞋子也早已布满泥土。再看看酒楼进出的那些迈着细细步子,掩面细语,裙摆飘飘的女子,他真觉得她是投错胎了,也只适合在这路边的小摊吃饱肚子就够了。于是他还是往小摊方向迈进。
郭兰明死拽着他,脚下像生根了一般不肯挪步,今日她是非进这“客来酒楼”不可。
无奈的郭宝煜只能让步,“咱先去将衣服换一下,等会哥一定带你进这里好吃。”
郭兰明这次意识到自己的衣着有了问题,低头看看自己脚上就快露出的脚趾,再瞧瞧自己身上满身灰尘的衣服,这个样子进去是真不太好,只能向着郭宝煜点头。
“但是哥,我真的饿了。”
“想吃什么哥给你买。”
他话刚落,这贪吃鬼、小气鬼的郭兰明就下手了。
郭兰明三步一小看,五步一大张望,十步停下来细细看……
“走快点吧。”
“嗯,”郭兰明心不在焉地答应着。
一路催催答答,几十米的路程,俩人用了几个时辰。
刚开始郭宝煜没注意她,再后来他也发现她就是嘴巴上答应得好,其实脚还在原地,索性走在她后面,看着她走,慢慢发现一个规律,每到吃的地方,她必停下来好好研究一番。发现规律的郭宝煜只能痛快买单以便能加快脚步。
到了一卖衣服的店,郭宝煜停下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