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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痴情的情敌
别喜欢善于打扮的时髦女人。

    于小凤一头长黑发,并不爱染发和烫发,每天只是绑着一个马尾而已。她偷偷看过赵海的女朋友相片,打扮得非常火辣,苗条又性感,有一种疏离的艺术感。和赵海的性格和气质的确很配。

    于是,好强的于小凤也开始刻意模仿他和她的品位,开始学会纹身,染发,穿一些非主流的衣服,性格也越来越放荡,其实一开始,她的个性就是非常放的开,喜欢和男人们打打闹闹,只是在打扮上不太艳丽而已。

    慢慢地,于小凤开始感到绝望,因为,不管自己等赵海多久,他都不肯和女友分手,更不会神奇地选择自己,对自己说‘’我爱你‘’那三个浪漫的字,最后,赵海的态度冷漠伤透了她的心,于小凤只好辞职离开啦这个公司。

    没想到,她现在居然学会了抽烟,穿得流里流气地重新出现在赵海面前,虽然不是一个班,但是也经常碰面,只是不打招呼。

    赵海心里是复杂的,说一点也不喜欢于小凤,对这个为自己发狂的女人一点感情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和她相处了1年,这个女人对自己又是如此痴情,但是赵海还是接受不了于小凤,可能是外表不美不对味,也可能是性情太过放浪形骸,也可能是内在太空泛缺啦什么,虽然赵海只是初中毕业读啦个函授专科,但是他也喜欢稍微有点文化的女人,于小凤怎么也不是自己会爱上的人。说来说去,就是嫌弃。尤其是男人拒绝女人。

    如今倒好,又来个更执着的沈星,还好她和于小凤品性截然不同,沈星是文静内敛的,虽然内心火热,但是行为举止非常端庄得体。还有一股自己没有的书生气。赵海读书少,只是人聪明,口才好。但是他慢慢也发现,沈星毕竟是读过书的大学生,比自己要细腻得多。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人喜欢自己,一般都是和自己一样学历低,不爱读书的女人喜欢自己,只可惜,沈星的外形实在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