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难受,“你比那蛐蟮鸿钧道人还要可恶!”
只是杨眉哪里知道,鸿钧乃是天道选择的代言人,是天道外化之身,而方麦乃是代表着天道的对立面——变数。两人严格说来,似乎应该是旗鼓相当的吧。
方麦自己也在争斗中发现了这一点,那灰色的雾气,本身便能够消磨天地间的大道法则,与所有法则都是对立的,也难怪他根本体内容不下一丝半点的天道法则。就连鸿蒙紫气进入体内也化为了特殊的能量物质。
所以方麦大胆的推测,自己应该算是独立于三千大道外的第三千零一道,是大道允许存在的,却注定要和天道对立的。
这种敌对并不是他愿意的,而是灵智未开的天道的本能。所以他才具现出鸿钧这个代言人,来了解这个混沌世界,了解自己的这个变数。
之前蛐蟮鸿钧刻意的套近乎,变化成了自己的形态,便是一种学习、模仿。
“师夷长技以制夷么?”方麦冷哼一声,“既然是敌人的敌人,那应该是朋友啊。”
说话间,方麦将灰色雾气撤了回来,缓缓地凝聚回了人体。
“嗯?你是盘古身边那个特殊存在?”杨眉也终于想了起来,哪怕过了不知道几千几万年了,但是那个和盘古在一起的身影依然让他难以忘怀,最主要的是,那蛐蟮也化作了这个奇特的形体。
就连杨眉和鸿钧争斗过之后,其实在这些年也研究过“人体”。
只见杨眉一晃身子,居然也化作了一个满头长发飘逸的中年人。
这一幕让方麦眼皮直跳,“坏了!我这个形态是不是让混沌世界都刮起了一股”化人“的风潮啊!”
一个念头用上了心头,再也按不下去。莫非混沌世界那些魔神最终都选择化为类人,是因为天道鸿钧刻意的模仿自己而导致的么?
“你,就是第一个化为这个形态的魔神!我记得你!”几万年前混沌魔神纷纷成型之时的记忆涌上心头,杨眉终于想起了更多的事情,“你为何说自己是鸿钧的敌人?他似乎对你倍加推崇啊。”
“嗯?是么?”方麦皱了皱眉头,莫非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么?天道拥有了魔神这样的灵智之后,难道转性了,并不愿意为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