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壮年男子赶着驴车,正等待着同伴的集结。为首的是一名年纪四五十岁的大伯,他正是司冬墨家隔壁邻居阿进的父亲。
等了一会儿,他们所期盼的人终于出现在村口的小道上,正迈着矫健的步伐向他们快速走来。
“哎——墨哥!是墨哥,看到没,他真的来啦!”
看到司冬墨的身影,阿进格外兴奋。他冲着从远处走来的男人高兴地挥挥手,在原地蹦跶不止。
老远便听到阿进大呼小叫,男人也咧开嘴,淡淡一笑:“阿进。”走到近前,他拍了拍阿进的肩膀,然后对他身后的几个男子也一一招呼过:“乐伯,阿升,阿财。”
和阿进一起的分别是他的父亲、哥哥,还有一个年纪很轻的本家兄弟。众人简单地寒暄了一下,便早早出发。毕竟,从乐庄到打山货的地方,还得走上好远一段路,必须从平原地带走进深山之中,一路上会非常辛苦。
代价虽高,进山一趟获得的利润也是非常可观的。如果条件允许,在这一带做山货生意的人们恨不得一头扎进山里,源源不断地赚足钱。
司冬墨这一次跟他们出去,承担着保护众人的任务,作为回报,阿进的父亲乐伯除了会带他进山熟悉路况之外,还会教给他打货和卖货的基本知识。平常在乡里,司冬墨为人寡言少语却很热心,时常会无私地帮助他们,因而这次乐伯一家也想拉他“入伙”,帮他一把。
而司冬墨这次出村,除了进山学着采货以外,他还存有另外的心思。先前弟弟乐弘打猎卖鹿肉的事情给了他一些启发。如果把打到的山货原封不动地卖出去,那么就只能赚一个成本价,相对低廉。而倘若将山货加工之后再卖出去,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不必被中间人赚走差价。
几个人赶着驴车随意聊天,忽然,从司冬墨乌黑的头发丝当中钻出了一个红色的小毛球。叫作阿财的少年眼睛最尖,他立刻指着男人头上的那团红色,叫了起来:“天啦,墨哥的头顶着火了!”
男人伸手上去,把小鸟从头顶上拿了下来,好笑地看着那少年:“这是我养的小鸟,名叫小红。”
“咕咕叽!”祁砚第无数次鼓动翅膀发出抗议。我才不叫小红!
而那少年误以为尖叫的小鸟是在和自己打招呼,不但没有愧意,还冲它露出了憨厚的傻笑。
“墨哥,这是什么鸟啊?”
司冬墨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它有很多种绝活儿,我之前见它喷过火,还会吐毒液。”
“这就奇了。”阿财瞪大了眼睛,“我听说鸟类异兽通常只会具备一种技艺,而这个小红同时具备烈火和剧毒能力……这小不点还真是不简单。”
祁砚来到异世之后,好几次听人说起“异兽”这个词。他知道“异兽”指的其实就是这个世界里活动的生物,既包括他这样的“鸟类”,也包括江里如鲶鲨这样的鱼类,甚至就连司冬墨田边的蛇肚花也因为能够动弹和食肉属性而被归到“异兽”类别之中。而其余那些不会活动的草木则统一被归类为植物。
阿财问乐伯:“伯父,您认得这小鸟是何品种么?”
乐伯在他们中是资历最深的长辈,再加上常年在外奔波,应是见多识广。但他凝神看了看小鸟的模样之后,也露出为难的神色:“我也不知道。不过,这鸟儿目前还只是雏鸟,或许等它长大之后,身上的特征才更明显易辨。”
“新同伴”的出现引来了众人的关注。那个叫阿财的少年似乎格外喜欢祁砚,甚至大方地拿出了自己兜里的瓜子,希望能喂“小红”吃掉。
征得祁砚自己的同意后,男人把鸟儿放到了少年的手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