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这七天你只能呆在这间屋子里了。”格尼诺克好心地给他的小血奴解释,“就我而言, 我尽可能地希望你能够多活一段时间。因为……你实在,太好吃了。”
说着话格尼诺克伸出舌头舔了舔陈方允没有愈合的伤口,有血丝不断地从那里渗出来。就像是在证实他话里的真实性一样。
陈方允推了推格尼诺克的头顶,这种舔法让他觉得对方要从他的脖子上舔下块肉来。
“失血一半或者以上我就会休克甚至死亡,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的希望我活的久一些,离我的脖子远一点。还有, 吸血的时候不要在我的脖子上留下口水, 这会让我觉得恶心。”说着陈方允略有些嫌弃地用手背擦了擦刚刚被格尼诺克舔过的地方。
格尼诺克看起来有些难以置信, 高高在上的亲王应该被他的血奴跪舔才对。被他吸血来说是种恩赐。
“你知道我是谁吗?”
陈方允摇头:“我只知道你最好让人找张床来给我,我不想和你一样睡在棺材里, 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会因为窒息死亡的。”
看着棺材思索了几秒钟, 格尼诺克还是让了步, 他先是出门吩咐让人找张床来,然后走回来盯着被他放在棺材里的血奴看。
“你的血液很奇特…”格尼诺克看着陈方允的眼神有些迷茫, 陈方允的味道实在太甜了。
七百年前他就是一个吃不饱的吸血鬼,所有人和吸血鬼的血液都刺激不到他的味蕾,。他对进食这件事情永远兴趣缺缺,所有的血液都是一样的无味。
选择沉睡的那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醒过来, 枯燥的吸血鬼生活让他不想再醒过来面对这个无趣的世界, 可是他偏偏是吸血鬼亲王。
力量强大, 拥有不死之身的吸血鬼亲王。真是个矛盾的个体。
强悍的血液增加了格尼诺克对陈方允血液的敏感程度,只要凑近陈方允闻一闻他的獠牙就蠢蠢欲动,随时想要在陈方允的脖子上咬一口。这种感觉很新奇,甚至让人难以置信。
格尼诺克活了千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合胃口的血液。
一脚踏入宴厅的时候他的眼神就锁定在陈方允身上。
瞧瞧,大概错过这个脆弱的小血奴才是最让吸血鬼遗憾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对女巫和猎人的仇恨才让你觉得我的血很甜。”痛饮仇人之血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令人高兴的事情。
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格尼诺克满意,女巫和猎人?他沉睡之前他们之间的梁子还没有这么大。
格尼诺克摇摇头:“不是因为这个,你的血很甜。”
描述的过程中让格尼诺克又回味起陈方允血液的味道,他凑到陈方允跟前嗅了嗅。
獠牙若隐若现,格尼诺克喉咙里的低吟在陈方允的耳畔响起。
“刚刚的吸血量再来一次我会死的。”陈方允再一次强调。
格尼诺克被握住了把柄,他还真舍不得这个血奴就这么轻易的死去。
被饿了这么久,陈方允在格尼诺克的眼里就像是一块肥肉,如果陈方允没有一再地强调他是个人类失血过多会死的事情,很可能在吸血的过程中一不小心陈方允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了。
格尼诺克略有些焦虑,来回在屋子里面踱步。
陈方允躺进棺材,将外套搭在自己的身上:“我有些困,我睡觉的过程中你不要盖上棺材的盖子,你知道那样做的后果的。